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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三、东引西进

  引进和利用东部地区的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和先进管理方式,以多种形式参与我市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加快我市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与升级。鼓励我市企业在东部地区建立销售和研发机构,不断深化与东部地区的合作。加强与中西部地区经济往来和互补合作。积极开拓西部市场,建立资源基地,进一步提高我市产品在西部市场的占有率和知名度,参与西部地区项目开发建设。加强与中原城市群其他城市之间的合作,提高区域竞争力。五年累计实际利用市外境内资金1200亿元。

第三节 市场环境



  规范市场秩序。健全市场规则,打破行业垄断、地区封锁、行政壁垒等约束,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加快制订和完善保护公平竞争的地方性法规。建立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各种偷税、骗税、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市场体系。形成以大型批发市场为龙头,专业市场为骨干,零售市场为基础的多层次商品市场体系。建立健全产权、劳动力、土地、技术、信息等各类生产要素市场。
  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率。充分发挥政府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方面的作用,有效控制行政管理成本,切实降低投资者的创业成本。营造服务高效、社会稳定、市场公平、法制严明的良好投资环境。

第九章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更加注重人的全面发展,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切实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建设和谐社会。

第一节 人口和计划生育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十一五”期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5‰以下,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
  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并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政策,实施以“奖励、优惠、减免、扶持、保障、救助”为主体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小康工程,积极探索计划生育保险制度。加强法制教育,规范婚育行为。加强流动人口和无业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完善以居住地为主的管理体系。建立计划生育新机制,改进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加快体系建设。建成郑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健全基层服务体系,落实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制度。
  提高人口素质。提倡优生优育,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和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程,明显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实施儿童与青少年健康促进计划,加强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改善贫困乡村少年儿童的营养状况。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

第二节 人民生活

  一、就业

  全面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广开就业渠道,统筹城乡就业。引导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加快发展就业容量大的第三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开发公共卫生、城市环保、社区服务和民营企业等就业岗位,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建立经济增长与就业扩大共进的发展模式。建立健全困难行业和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并规范发展就业中介服务。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失地农民的培训和就业工作。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和劳动执法监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郑州市农村劳动力专业市场的服务功能,建设县(市)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职业介绍中心。“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再就业人员60万人。

  二、收入分配

  建立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协调机制,使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缓解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强化对分配结果的监管。在经济发展基础上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认真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医疗和子女就学等困难问题。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管机制。加强个人收入信息体系建设。“十一五”期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8%。

  三、社会保障

  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拓宽保障资金筹措渠道,建立适应经济发展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逐步做实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账户,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层次,增强统筹调剂能力。巩固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健全失业保险制度,规范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和使用管理。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四、社会救助与福利

  强化政府社会救助职能,提高社会参与程度,建立规范的、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达到100%。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和灾民救助、医疗救治等救助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教育、司法、住房等专项救助制度。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失地而未能就业的农民以及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等新群体的救治和管理。
  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健全社会福利体系与优抚机制。鼓励发展社会慈善和公益事业,大力宣传并支持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关怀社会弱势群体,保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建设郑州市儿童福利院等社会福利设施,构建社会福利网络。探索新型养老方式,建立健全老年人服务网络和公共养老设施。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改善残疾人康复、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

  五、社区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拓宽社区服务领域,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市、区(县)、街道、社区四级信息服务网络系统。大力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托幼、医疗保健、文化娱乐、健身休闲、环境卫生等社区服务,完善社区综合服务体系,方便群众生活,增加就业岗位。

  六、城乡居民消费

  培育消费热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引导消费预期,增加即期消费。发展消费信贷等新型消费方式。健全公共服务,增强居民消费信心。鼓励发展营养产业,改善居民膳食结构。健全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社会保障性住房为辅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基本实现城镇居民户均一套设施完善的住房。扩大通信、计算机、节能型轿车等消费,鼓励教育、文化、旅游、健身等服务消费和休闲消费。鼓励产品和服务创新,满足多层次、个性化的消费需求。控制学费、医疗费用和生活用水、电、气、暖价格过快上涨,加强对住房、通信、交通等领域价格的监管。加强产品质量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三节 公共服务

  一、公共卫生服务与人民健康

  建立和规范各级政府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责任分担与资金筹措机制,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建立健全突发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大公共卫生事业投入力度,健全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和信息网络。严格控制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传播,有效预防和控制地方病、职业病。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优化卫生资源配置,鼓励城市卫生资源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延伸,健全城市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工协作、布局合理的服务网络。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将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方向,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鼓励社会资源进入医疗服务领域,逐步构建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和投入机制。加快公立医院机构改革,合理确定公益性医疗机构补偿政策。深化医药流通体制改革,加强药品市场监管,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到2010年,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达到58人,万人病床数达到45张。
  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发展体育事业,提高竞技体育水平。推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加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探索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模式,促进体育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

  二、公共安全

  强化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制定各类社会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社会公共安全突发事件预警、应急、社会动员和救助体系,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点建设应急通讯指挥、公共事件评估、应急资金保障、社会动员支持、救灾物资运转系统及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网络。加强各种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和防治工程建设,完善灾害救助体系,提高防灾减灾综合能力。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和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平安郑州建设活动,加强公安派出所、刑事侦察、禁毒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反恐怖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社会管理

  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强化政府履行社会管理的职能,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优化人居环境。
  积极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基层服务性民间组织,充分发挥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改进对民间组织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
  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改进和完善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形式表达诉求。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综合运用教育、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和完善矛盾排查、信息预警、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和人民防空建设,提高应急国防动员能力,支持驻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第四节 民主法制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积极稳妥地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发展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加强民族团结,重视和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宗教、侨务和对台工作。
  坚持依法治市,推进法制化进程。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努力提高立法质量。积极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做好普法工作,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民主监督,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第五节 精神文明



  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人民,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培育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观念。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开展伦理、生理、心理知识教育,深入开展“道德规范进万家、诚实守信万人行”活动,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公民文明素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发挥好理论指导、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的重要作用。

第六节 信用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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