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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2006年全州食品安全监管行动方案的通知


  (二)建立区域监管责任制。向乡镇(社区)和企业派出食品质量监管员,每个乡镇(社区)和村(居)委会明确一名协管员,在主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聘请信息员,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形成多角度、全覆盖的食品生产立体监管网络。

  (三)在做好巡查、回访、年审等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每月对食品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抽查,全年组织两次全面的食品质量安全检查。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生产假劣食品等违法行为,食品质量安全投诉调处率达到95%以上。

  (四)严格食品生产准入标准,对28大类、555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取缔。

  (五)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行为,促使企业严格执行生产标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采用标准率达到95%以上。依托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引导分散经营的小型企业统一标准、统一品牌、统一检测、统一管理。

  州商务局:具体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行业指导和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做好2006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县、市企业的扩大申报工作,在全州新建、改建比较规范的乡镇超市16家,新建、改建比较规范的村级农家店200家。

  (二)全面落实生猪定点屠宰的有关规定,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州工商局:具体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食品安全的市场准入监管。在全州选择8家(每个县市各1家)大型批发市场、商场、超市作为示范点,全面落实食品质量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实行“场一厂挂钩”、“场一地挂钩”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撤柜召回,严把食品质量准入关。

  (二)每季度确定5~10种重点食品开展定向监测抽查,并及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选择10种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规范食品经销市场,指导群众消费。全年对食品经销企业进行两次食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查。

  (三)建立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网络。在全州50%以上的乡镇(社区)建立消费维权站,在l/3以上的行政村建立消费维权分站。畅通“12315”监督电话,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设立“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点),及时受理消费者对食品质量安全的举报投诉,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食品安全案件,食品安全举报投诉调处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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