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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第十章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统筹城乡发展,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充分发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作用,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力度。加快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广大农村特别是北部山区的发展。

  一、全力推进中心镇建设

  按照“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分批次、有重点地推进中心镇的规划建设。高水平编制并严格实施中心镇建设和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镇村规划实施监督机制,积极发展特色产业集群,切实发挥中心镇对周边农村地区的带动作用。加强村容村貌的规划和建设,推进农村住宅建设规范化、特色化,做到经济实用、美观齐整。力争使若干个区位优势明显、建设和管理水平较高、具有产业和人口集中示范效应的中心镇率先成为广州的“卫星城”。

  二、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鼓励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到中心镇就业落户,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加强成年农民的技能培训,提升农民的整体素质,支持村民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及以上层次的教育,促进“农民的城市化”与“农村的城市化”同步推进。

  三、深化农村体制改革

  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根据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深化农村集体经济制度改革,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的金融组织,探索和发展农业保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抓好中心村的规划建设,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逐步撤并规模过小的行政村,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四、完善农村基础设施

  大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完成农村通水泥路、通水、通电、通电话、通有线电视的工作。积极推进农村信息网络和公共交通向行政村延伸,努力实现村村通农业信息和公共汽车。抓好重点水库、堤防的除险加固和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的整修,全面提升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五、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大力加强农村教育,加大财政对农村地区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补助费。改善农村教育教学条件,推进农村学校的规范化建设,有计划地轮训农村中小学教师,切实提高教育水平。逐步建立以农民养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卫生医疗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第四篇 提升城市创新能力

第十一章 增创体制新优势



  加快推进改革攻坚和体制创新,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建设“服务型政府”、“公共治理型政府”为核心,力争在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取得新突破。

  一、创新政府管理体制

  (一)健全科学决策机制

  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和决策民主化,建立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公示、听证和决策跟踪评估制度,强化规划的引导作用,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政府责任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探索实现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有效方式。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增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优化行政管理工作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建立市、区两级分级集中,透明、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体系,积极探索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三)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积极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公共支出的比重,加大政府在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科技进步、文化教育、社会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就业、公共医疗卫生、社会稳定等领域的投入,加大对我市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财政投资项目代建制,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在公共服务供给领域引入竞争机制。

  (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按照“统筹规划、分类管理、精简机构、优化结构”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属政府义务承担的或政府管理职能范围的,应加强管理,明确职责,提高效能;属可以通过市场运作或推行产业化、社会化的,应逐步退出,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调节职能。积极推进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事业单位改革,破除行业壁垒和障碍,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外资等参与竞争。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一)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建立完善的出资人制度、授权经营制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和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加强对国有资产战略规划、投资决策、考核评价、资产重组、产权管理和财务预算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对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建立企业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全面实行主辅分离,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的职能。以股份制改革为主线,引入大型跨国公司、国内优势企业和民间资本等战略投资者,实现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和产权结构的多元化。

  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进一步健全市场体系

  加快推进资本、劳动力、土地、技术、产权等要素市场的建设,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中的基础性作用。打破行业分割和垄断,创新专营性公共服务产业的管理体制;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健全价格决策听证制度,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按照市场化原则发展和规范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确立行业协会的独立法人地位。

  (二)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健全产品质量监管体制,严厉打击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和各种欺诈行为。逐步开放信用服务市场,加快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健全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制度,创造各种所有制经济有序竞争、共同发展的营商环境。

第十二章 构建区域创新体系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整合全社会科技资源,在重点领域集中力量突破核心技术,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建设具有领先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成为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环节。

  一、完善技术开发体系

  (一)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

  积极推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增强民营科技企业的创新活力。完善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体系,进一步加大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力度,组织实施一批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专项,引导企业围绕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实施重大科技攻关,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前瞻性技术,主动参与国家及省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二)加强以企业为核心的产学研结合

  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推进转制科研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企业与高校、研究机构通过共建博士后工作站、省及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等多种方式,建立技术战略联盟。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招商引资力度,鼓励我市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与国内外大企业研发中心、高技术企业以及拥有高技术专利的国内外专家开展广泛合作。

  二、健全创新投融资体系

  加大市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力度,健全以政府投入作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信贷为支撑,并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和境外投资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体系。完善创业基金运作方式,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加快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风险投资机制,充分利用CEPA有关协议和国内外资本市场,大力支持高科技企业上市,完善风险资金退出机制;争取在知识产权质押、抵押、担保融资及产权交易融资等领域实现突破。

  三、完善科技服务体系

  (一)搭建公共技术平台

  发挥广州地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密集的优势,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高标准建设中科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和广州工业技术研究院等一批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公共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平台,不断完善科技信息网络、科技专家库、电子科技图书馆等信息平台。

  (二)强化中介服务体系

  强化广州国际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孵化器的功能,不断提高孵化基地服务质量和效率。鼓励有条件的区(县级市)和科技园建立区域性企业孵化器,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科技企业孵化网络。加速培育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探索技术产权交易的新途径。

  四、构筑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体系

  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实现从保护为主转向鼓励创造、强化保护和促进转化并重。支持企业申请国际发明专利,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信息统计和专报制度,加快广州专利技术转化平台建设,加强对支柱产业和优势行业的专利信息研究,帮助企业提高对专利信息的利用能力,加快专利技术的产业化进程。推动企业参与国内外有关技术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营造发展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努力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第十三章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积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完善多元化投资机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以提升能力、发挥创造性、促进全面发展为导向,全面推广素质教育。2007年创建全省教育强市,2009年前将所有区(县级市)建成全省教育强区(县级市)。

  一、均衡发展基础教育

  加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实施免费义务教育。调整优化中小学资源配置,促进城区优质公办中小学学校的均衡布局,提高农村地区初中办学质量,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和校际差距。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城市中小学后勤服务保障体系。

  二、积极拓展职业教育

  以培养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急需的各类职业和技能人才为重点,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和吸引社会投资,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实现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和投资渠道的多元化,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教育体系。积极推动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实施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大力发展国家级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增强培养高级技能人才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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