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取分片方式对村级妇幼保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孕产期保健管理、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和转送、健康教育宣传等,进一步提高其业务水平。
(二)监督指导
采取分级指导的原则,重点对项目管理、人员培训、资金使用、危急孕产妇的抢救、贫困救助、限价收费、健康教育宣传、项目目标的实现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各项目区、市、县级妇幼保健人员和产科骨干要经常下乡、村指导业务,将良好的技术、规范的管理和科学的知识带到基层,帮助基层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监督指导频率为市对县、县对乡每年各进行6次,乡对村每年进行12次,覆盖所有项目县、项目乡和所有项目村。
(三)建立救助基金
1、建立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基金。为提高住院分娩率,保证每一例农村孕产妇和高危孕产妇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抢救,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生活、交通以及危重抢救费用的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例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00元,剖宫产补助180元。
2、建立市、县两级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基金。经逐级转送到各项目县孕产妇急救中心和市妇幼保健院抢救的危重症孕产妇医疗费,可视情况分别从市、县两级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基金中报销(在县级急救中心抢救的由县级基金报销,在市妇幼保健院抢救的由市级基金报销)。
3、设立村级卫生人员转送误工补助基金。为使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尽快转变职能,大力提倡住院分娩,鼓励村级妇幼保健人员或村卫生人员护送产妇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对村级卫生人员转送产妇误工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护送一例产妇到上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补助20元,补助费由接产的医疗保健机构支付。
4、制定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接生限价收费标准。为鼓励农村孕产妇到乡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提高农村住院分娩率,对每例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限价收费。收费标准为:乡级医疗保健机构平产接生限价收费100元(含产程观察、阴道检查、肛门检查及脐带处理和三天床位费);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平产接生限价收费300元(含产程观察、阴道检查、肛门检查及脐带处理和三天床位费),剖宫产限价收费1200元(含硬膜外麻醉费和手术费,不含术后治疗、药品费)。各项目县、乡(镇)要通过张榜或通过媒体公布限价收费标准。
(四)高危孕产妇筛查和管理
建立县、乡、村高危孕产妇管理系统。各级妇幼保健人员要加强围产期保健工作,严格把握早孕建卡的关键环节,对各期孕产妇进行高危妊娠筛查、评分、登记、管理,建立高危转诊和随访制度,在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由主治医师开设高危门诊,防患于未然,杜绝高危孕产妇因得不到及时指导和救治而死亡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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