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办函[2006]74号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
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9号,以下简称《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4月1 日起施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推进我省依法行政,现就贯彻实施《政务服务监督 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重要意义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颁布施行是我省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障和监督 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有着重要意义。全面正确理解和实施《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并以此促进各级人 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严格依法行政是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所确立的各项 制度是《
行政许可法》、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的深化和具体体现,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 具有重要作用。贯彻实施《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的具体体现,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是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 行。
二、认真做好《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学习宣传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学习、宣传、贯彻《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作为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作出具体部署,狠抓落实。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 干部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这部政府规章。要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广泛 开展《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让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能够严格遵照执行,让人民群众知晓这部政府规章,为促进提高政务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