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巩固报刊清理整顿和治理公路“三乱”的成果。进一步规范报刊发行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职权摊派发行等行为。继续加强对公路“乱收费、乱罚款、乱设卡”的监督检查,采取摘挂牌措施,今后凡发生公路“三乱”的地方(以县为单位),一经查实,摘除其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牌子,同一市发生两起以上,摘除所在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牌子,确保我省公路基本无“三乱”。加强内河航道监督检查,确保内河航道无“三乱”。
(九)继续办好“行风热线”直播或专题节目。各市要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持和创新“行风热线”节目。各级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直播节目,宣传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公开政务信息。省纠风办、省电台“阳光行动”节目将联合各市“行风热线”,推出走进市、县节目。
(十)开展对供水、燃气、公交等建设系统所属公用事业单位的行风评议活动。今年确定全省统一的行风评议对象为建设系统所属公用事业单位。各地要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抓好评议工作,切实提高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十一)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加强商业道德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体制机制。
二、纠风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健全工作责任制,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政府系统廉政工作的重点,切实抓紧抓好。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推动纠风工作深入开展。
(二)积极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各部门、各行业要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民主评议为载体,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继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认真治理本部门、本行业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效能与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重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进行有序监督,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纠风工作、共同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严肃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查案促纠风,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对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要揪住不放,一查到底。对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查处,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