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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要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明确各专项应急预案的操作规程,尽快制定操作手册。要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所有应急预案均应经过演练和应急实践,以检验预案编制的完备性、可操作性和流程的合理性,并建立动态的预案修订机制。在演练过程中,指挥机构、救援队伍、社会公众要全方位参与,协同进行,检验并完善联动机制。

  目前还没有制定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单位,要抓紧制定相应预案。各地区总体应急预案、各部门专项应急预案、保障计划及演练计划要及时报省政府办公厅审核备案。

  三、做好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应急预案和应急救灾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深入宣传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以及应急处置规程,宣传和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提高公众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要通过编制预案简本、科普读本、摄影资料、知识讲座、典型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动员、以预防为主、全社会共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四、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信息平台

  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加强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列为社会事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重点。一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二要因地制宜,充分整合现有资源,依托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实现多网整合,避免重复建设;三要注重内容,讲求实效,既要加强硬件建设,又要重视软件开发。

  五、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应急管理机构

  按照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要求,为加强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省政府决定,设立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承担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省内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省政府领导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负责省政府领导对突发公共事件批示、指示的传达、督办反馈、协调落实工作;保证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联络畅通;承办协调和调动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的有关工作;负责全省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管理、收集、分析、上报和发布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督促检查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负责组织规划协调省应急信息系统的建设;负责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平台的管理维护及应急物资保障等工作。同时决定,将省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职能由省民防办调整到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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