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客货运站场建设任务
实施延安西路客运站二期改造工程、贵阳第一服务站站务大楼建设工程。各区(市、县)政府要将乡镇农村客运站建设与小城镇建设和集贸市场建设结合起来,完成2006年全市16个乡镇农村客运站的建设任务;继续抓紧抓好贵阳客流园区枢纽总站拆迁工作。抓紧办理贵阳公路枢纽管理信息指挥中心、金阳客运站、中曹司(甘荫塘)货运站等工程项目的前期手续。市发改委、财政、交通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齐心协力拓宽建设资金筹资渠道,解决我市客货运站场建设资金不足的困难。
乡镇农村客运站原则上应按交通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200-2004)规定的五级站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适当超前建设站场。并按实际需要在通村公路沿线依次设置简易固定客运班车站点、候车亭、招呼站及标志。各区(市、县)政府要统筹落实好乡镇农村客运站配套建设资金,自筹解决征地拆迁费用。
(五)配合省交通厅继续实施好贵遵高速公路扎佐--南北镇段、沪昆公路贵阳过境段(西北绕城高速环线)建设项目。
(六)抓紧办理白云区麦架经修文县久长、开阳县至瓮安(贵阳市境内),清镇市站街至鸭池河(支线:新店至暗流)两条二级公路和息烽黄沙大桥建设项目的报批工作。积极创新融资方式,充分运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加快二级公路建设改造步伐。
(七)进一步抢抓国家西部大开发和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历史机遇,做好二级公路、县乡公路项目库储备工作,积极做好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前期工作,抓好中央投资项目的储备和申报工作,争取国家、省加大对我市的投入和支持力度,按照“投运一批,续建一批,新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项目接续机制要求,加快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年内开工一批项目。
三、落实责任,规范项目管理
(一)中央投资县乡公路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省发改委、省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由贵阳市发改委、财政局、交通局共同负责项目审批、资金拨付、工程验收等管理工作,项目所在地区(市、县)政府和贵阳通源道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工作。
中央投资项目要在3月份完成设计和施工招标等前期工作,4月份进行实质性施工。
(二) 批准实施的村公路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区(市、县)政府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筑府发〔2004〕48号文件精神和《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市发改委和各区(市、县)发改局负责村级公路建设项目的资金、审批、管理和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