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五一”放假调休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五一”放假调休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穗府办[2006]18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06年“五一”放假调休7天(5月1日至7日)。为做好“五一”放假调休期间的值班工作,妥善办理紧急公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让全市人民度过-个平安、欢乐、祥和的假期,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五一”放假调休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单位值班领导、工作人员要保证通讯工具处于工作状态并能随时接听。如出现值班人员无法联系或迟报、漏报有关情况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值班人员和值班领导的责任。

  二、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感,坚守岗位,密切关注辖区内或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情况,及时准确处理有关事务。对影响社会稳定,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重大突发事件或者涉及人员敏感、发生场所敏感、社会影响敏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