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挥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
目标: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到2010年,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占全社会的比重达到70%以上。
一、实施骨干企业攀登计划
发挥大中型企业在行业技术进步中的骨干作用,选择20家左右大型骨干企业,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进入“国家队”为目标,建立国家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合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联盟,研究开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争取承担国家主体科技计划重大项目,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技术标准。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5%以上。
二、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
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生力军作用。一是加强政策激励。在工商注册、职称评定和技术入股等方面,实行“低门槛”政策,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将知识转化为财富。二是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渠道。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担保体系和信用体系,争取在合肥高新区开展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事业,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三是支持有条件的市建设一批针对特定领域和特定对象的专业孵化器,使之成为创新要素聚集的平台、中小企业的生长器、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的窗口。到2010年,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总面积达到8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达到2000家。四是整合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重点扶持100家左右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单项产品的规模和效益居全国同行业前列。
三、实施高校和科研机构技术转移计划
发挥中央驻皖和地方高校、科研机构的技术人才优势,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通过企业技术难题招标、科技计划引导、共建研发机构和资本项目对接等多种形式,探索建立稳定、长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发挥转制科研机构在产学研结合中承上启下的作用,重点支持10家科研机构成为面向行业的共性技术开发基地,加快产业化步伐,到2010年,产业规模达到100亿元。
四、发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
大力发展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评估中心、技术经纪、科技会展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体系,规范交易行为,建立信用制度,保护合法权益。重点扶持20家左右中介服务机构,改善基础设施,转变运行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服务水平,逐步形成组织网络化、管理企业化和服务专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第三节实施创新平台建设工程
任务: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参与国家、体现特色的原则,科学规划,分步实施,重点建设知识创新平台、工程技术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
目标:初步建立起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设施完备、运转高效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立和完善资源共享机制和支撑服务体系。
一、提升知识创新平台
依托国家大科学工程和知识创新平台,建成一批高水平的研究基地和优势学科,继续做好省政府与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共建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的工作,支持安徽大学“211工程”建设,培育若干国内一流的大学和科研机构,建设特色鲜明的知识创新体系。对现有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进行提升,进一步凝炼方向,突出特色。“十一五”期间新建30个左右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强磁场、自由电子激光等大科学工程以及电磁环境科学国家实验室、脉冲功率激光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整合资源,组建国内一流、跨部门、多学科的合肥国家科学研究中心,在战略能源、量子调控和量子信息、地球圈层与环境的时空演变、功能细胞与系统生物学等领域开展系统性和综合性基础研究。
二、加强工程技术平台
针对我省科技资源基础研究较强、应用开发能力较弱的特点,加强工程技术平台建设,承接基础研究和军工研究中衍生的科技成果,提高科技成果的工程化、系列化和配套化水平。到2010年,争取新建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100家左右,国家级中心4-6家;鼓励产学研结合、共同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为面向行业的共性技术开发平台,争取新建20家左右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8家国家级中心。依托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能力和技术辐射能力的转制院所、高校和大企业,争取组建国家工程实验室,开展竞争前技术、前沿技术和军民两用技术研究。
三、集成整合公共服务平台
对现有的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整合,以增量带动存量,建设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创新创业综合服务中心。一是建立科技基础条件门户网站,形成统一的科技平台应用服务系统。二是建立科技文献与数据共享服务中心和国家科技图书文献安徽镜像站点。三是建立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中心,构建网络计算应用系统和网络协同研究环境。四是建立自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保存种质资源和岩矿标本资源,建设实验动物繁育基地和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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