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责任单位:省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务厅
协同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27.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加快建立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医疗、教育、就业、住房、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做好救灾救济工作。稳定城市低保人数,合理提高补差标准。完善农村特困救助办法,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农村医疗救助由现在的16个县(区)扩大到30个。着力解决农村五保供养问题,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适当提高集中供养率和五保户的供养标准。加强生活无着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做好救灾和慈善工作。突出整村推进,扎实开展扶贫开发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何闽旭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配合单位:省财政厅、教育厅、建设厅、司法厅、卫生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扶贫办
八、加强政府效能建设
28.推进政府机关效能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开展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着力解决机关作风和工作效率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下放省直部门管理权限,对所有审批事项、收费项目彻底排查、逐项清理,把该减的减到位、能放的放到底。推进政务公开,加大学校、医院以及水、电、气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务的公开力度。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创新审批方式,推进审批权相对集中,坚决杜绝审批事项明进暗不进、两头受理现象,现场办结、限时办结。坚决破除部门本位主义,加强协调配合,大力整治行政不作为现象,推进工作落实。转变工作作风,减少开会发文,减少检查评比,开展调查研究,现场解决问题,做到对群众有感情、对工作有激情。严明行政问责制和执法责任制,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大力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活动,改进政风行风。贯彻学习
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升公务员素质。组织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省直部门效能建设开展集中评议,不断提高政府施政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任海深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监察厅、人事厅、法制办
协同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附件:2006年重点工作安排分解表(略)
lar_10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