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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皖政〔2006〕2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2006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起步之年,是我省推进跨越式发展、实现奋力崛起的重要一年。各级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扎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十一五”发展的良好开局。为此,省政府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2006年8个方面工作,确定了28项需要重点推进的具体工作,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认真组织落实。重点工作涉及到的其他部门和有关市县,都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省政府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督促检查,努力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2006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完成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今年政府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十一五” 发展的良好开局,我们对《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2006年8个方面任务作出细化和分解,确定28项需要重点推进的具体工作。安排意见如下:
  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1.保持工业快速增长势头
  深入推进“861”行动计划,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促进汽车、家电、化工等产业发展,支持生物质能源开发。加快亿吨级煤炭基地建设,推进煤化工和煤层气开发。抓好工业经济运行调节,大力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优势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实施中小企业促进工程。实施名牌战略,培育一批驰名、著名商标。研究编制安徽省“工业强省”战略实施纲要。
  牵头负责领导:黄海嵩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委、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2.大力发展服务业
  加大“两山一湖”旅游境外营销力度,启动环巢湖旅游开发,推进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大力发展物流配送、连锁经营,培育一批省级重点流通企业。加快发展金融保险、信息咨询、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社区服务、养老、物业管理等生活服务业,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文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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