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省音像资料馆收费标准的通知
(2006年4月20日 川价函〔2006〕89号)
省广播电视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广播电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财综〔2000〕2号)规定,经研究,现将省音像资料馆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省音像资料馆收费标准
(一)音像资料使用费
1、资料查询费:1950年以前,每次100元;1951 -1979年,每次80元;1980年至今每次50元。
2、资料提供费:1950年以前,每分钟300元;1951-1979年,每分钟200元;1980年至今每分钟100元。
3、编辑制作费:每分钟20-80元;
4、资料摄制费:每小时100元。
(二)翻译服务费
1、口译费:每天400元;
2、笔译费:每千字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