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二条
7 、《
审计机关监督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暂行规定》第
二条
二、行政执法职权
( 一 ) 行政处罚 (49 项 )
1 、被审计单位违反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
四十三条
2 、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
四十二条
3 、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
四十二条
4 、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十七条
5 、违规开户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
四十八条
(2) 《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
四条、第
六十四条
6 、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四条
7 、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四条
8 、违反规定调整预算、调整预算级次或者预算收支种类的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七条
9 、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
法律依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
四十六条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
五十三条
10 、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的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九条
11 、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的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九条
12 、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的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九条
13 、虚列投资完成额的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九条
14 、企业和个人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含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财政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十三条、第
十五条
15 、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的(含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财政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十三条、第
十五条
16 、其他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含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财政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十三条、第
十五条
17 、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含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财政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十四条、《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十五条
18 、挪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含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财政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十四条、《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十五条
19 、从无偿使用的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非法获益的(含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财政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十四条、《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十五条
20 、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行为(含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财政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十四条、《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十五条
21 、违反规定印制财政收入票据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十六条
22 、转借、串用、代开财政收入票据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十六条
23 、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收入票据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十六条
24 、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收入票据监 ( 印 ) 制章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十六条
25 、其他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十六条
26 、虚增、虚减财政收入或者财政支出的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七条
27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
四十三条
28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
四十五条
29 、私设会计账簿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
四十二条
30 、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
四十四条、第
四十五条
31 、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
四十二条
32 、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
四十二条
33 、开户单位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
二十条
34 、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
四十八条、第
七十九条
35 、违反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
四十八条
(2) 《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
四条、第
六十四条
36 、违反规定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
四条、第
六十四条
37 、违反规定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
四条、第
六十四条
38 、金融机构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
八条
39 、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缓收、不收财政收入的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三条
40 、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的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三条
41 、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的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四条
42 、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的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四条
43 、延解、占压应当上解的财政收入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五条
44 、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六条
45 、违反规定,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串通作弊,致使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
三十一条
46 、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八条
47 、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九条
48 、国家建设项目超计划、超标准而增加概算投资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
六条、第
八条
49 、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
法律依据:
(1)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
四条
(2) 《
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第
四十三条、第
四十四条
附件 11 :甘肃省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主体性质
( 一 ) 法定行政机关
( 二 ) 执法主体法律依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七条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四条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四条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十条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
六条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十三条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十一条
二、行政执法职权
( 一 ) 行政许可( 11 项)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
法律依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二十二条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十三条
2 、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登记表的重新审批(含环境影响报告书超过 5 年的审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二十四条
3 、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
法律依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二十六条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十一条
4 、排污许可证核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十五条
5 、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的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二十三条
6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五十七条
7 、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等可燃气体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三十七条
8 、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设施的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二十六条
9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审批、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二十九条
10 、在水体进行放射性试验的审批
法律依据:《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第
十四条
11 、进入主管的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的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
二十七条
( 二 ) 行政处罚( 42 项)
1 、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六十八条
2 、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
四十六条、第
二十三条
3 、建设单位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止建设
法律依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三十一条
(2)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
二十四条
4 、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三十六条
5 、试生产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逾期不改正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止试生产
法律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
二十六条
6 、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超过 3 个月,建设单位逾期 末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止试生产
法律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
二十七条
7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法律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
二十八条
8 、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三十五条
9 、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三十五条
10 、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四十六条
11 、未按规定建设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和脱硫装置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六十条
12 、拒绝办理排污申报登记或拒领《排放许可证》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第
二十三条
13 、不按照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
四十四条
14 、未按照规定设置排污口、安装总量控制监测设备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
四十五条
15 、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关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三十九条
16 、逾期未完成污染物削减量以及超出《排放许可证》规定污染物排放量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第
二十三条
17 、不按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或者超标准排污费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三十五条
18 、排污者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排污费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
二十二条
19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逾期不改正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
二十三条
20 、违反环境保护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六十一条
21 、不按照规定报告放射源丢失、被盗情况或者放射性污染事故,逾期不改正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产停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五十五条
22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
四十九条
23 、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 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拒不改正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
四十条
24 、不公布或者未按规定要求公布污染物排放情况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
四十一条
25 、违反环保规定转让设备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三十五条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四十九条
26 、制造、销售或者进口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辆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五十三条、第
三十二条
27 、违反规定,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的仪表,逾期不改正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五十三条
28 、擅自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贮存、处置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六十八条
29 、转让、买卖医疗废物,邮寄或者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或者违反规定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
五十三条
30 、违反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经营许可证件
法律依据:
(1)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
四十七条
(2)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31 、违反危险废物或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管理规定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经营许可证件
法律依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七十五条
(2)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
四十七条
32 、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七十七条
33 、将危险废物或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经营许可证件
法律依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五十四条
(2)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
四十七条
34 、超标准排放和超总量排放污染物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四十八条
35 、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五十六条
36 、违反环境保护规定贮存、堆放、弃置、倾倒、排放污染物、废弃物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四十六条
37 、未建造尾矿 库或者不按照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要求建造尾矿库,贮存、处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尾矿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五十四条
38 、不按照规定设置放射性标识、标志、中文警示说明,逾期不改正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产停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五十五条
39 、未经许可或不按照许可的规定从事贮存和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活动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五十七条
40 、运输原油、化学药剂泄漏、溢流,造成污染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
三十一条
41 、随意排放、倾倒含油岩屑、泥浆和其他有毒有害废弃物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
三十一条
42 、落地油、污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清除或掩埋、焚烧落地油和其他废弃物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
三十二条
( 三 ) 行政强制( 1 项)
危险废物处置的行政指定代执行
法律依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五十五条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五十六条
(四)行政征收 (2 项 )
1 、排污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十四条
2 、超标准排污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二十八条
(五)行政调解( 1 项)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行政调解
法律依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六十二条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八十四条
附件 12 :甘肃省体育局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主体性质
1 、法定行政机关
2 、执法主体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
四条
二、行政执法职权
(一)行政许可( 6 项)
1 、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
六条
2 、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
法律依据:
( 1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国务院令第 412 号序号 335)
( 2 )《
国内登山管理办法》第
三条、第
七条
3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法律依据:
( 1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国务院令第 412 号序号 336)
( 2 )《
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第
八条、第
十条、第
十五条
4 、开办武术学校审批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序号 337 )
5 、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序号 338 )
6 、临时占用体育设施审批
法律依据:《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第
三十一条
(二)行政处罚( 5 项)
1 、开展与公共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
三十一条
2 、违反规定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
三十一条
3 、体育社会团体、运动员管理单位向运动员提供兴奋剂或者组织、强迫、教唆、欺骗运动员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或未履行《
反兴奋剂条例》规定的其他义务的
处罚种类:收缴非法持有的兴奋剂,一定期限或终身不得从事体育管理和运动员辅助工作
法律依据:《
反兴奋剂条例》第
三十九条
4 、运动员辅助人员组织、强迫、欺骗、教唆运动员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向运动员提供兴奋剂,或者协助运动员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或者实施影响采样结果行为,以及非法持有兴奋剂的
处罚种类:收缴非法持有的兴奋剂,一定期限或终身不得从事运动员辅助工作
法律依据:《
反兴奋剂条例》第
四十条、第
四十一条
5 、擅自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违反规定选择、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及违反规定在健身气功活动站、点悬挂、张贴、散发宣传品的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
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第
三十条
附件 13 :甘肃省统计局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主体性质
(一)法定行政机关
(二)执法主体法律依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
十六条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
六条
3 、《
甘肃省统计管理规定》第
五条
二、行政执法职权
(一)行政许可( 4 项)
1 、涉外社会调查活动审批
法律依据: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
三十二条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
三十五条
2 、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
九条
3 、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序号 339 )
4 、建设开工项目统计登记
法律依据:《
甘肃省统计管理规定》第
十四条
(二)行政处罚 (7 项 )
1 、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
二十七条
2 、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
二十七条
3 、拒报或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
二十七条
4 、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
二十九条
5 、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
三十六条
6 、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
三十六条
7 、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
三十六条
附件 14 :甘肃省物价局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主体性质
(一)法定行政机关
(二)执法主体法律依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五条
2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
三条
3 、《
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第
六条
二、行政执法职权
(一)行政许可( 2 项)
1 、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序号 8 )
2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序号 17 )
(二)行政处罚( 74 项)
1 、经营者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三十九条
( 2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
七条
2 、经营者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三十九条
( 2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
七条
3 、经营者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三十九条
( 2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
七条
4 、经营者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三十九条
( 2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
七条
5 、经营者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三十九条
( 2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
七条
6 、经营者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三十九条
(2)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
七条
7 、经营者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三十九条
(2)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
七条
8 、经营者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三十九条
(2)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
七条
9 、经营者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三十九条
(2)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
七条
10 、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三十九条
(2)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
七条
11 、经营者不执行提价申报或者调价备案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