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少于二十日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
七十三条
45 、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
七十三条
46 、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
七十三条
47 、应当履行核准手续而未履行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
七十三条
48 、不按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内容进行招标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
七十三条
49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接收投标文件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
七十三条
50 、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要求不重新招标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
七十三条
51 、评标委员会成员擅离职守、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
处罚种类:警告、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罚款
法律依据:
( 1 )《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
五十三条
( 2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
七十八条
52 、评标过程中没有确定的评标标准、方法,评标委员会组建、组成违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影响评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 1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
七十九条
( 2 )《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
五十四条
53 、招标代理机构在组建评标专家库中有违法行为的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
十六条
54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从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的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
十七条
55 、建设单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五十六条
56 、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 1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五十六条
( 2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五十五条
57 、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 1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五十六条
( 2 )《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
十六条
58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核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五十六条
59 、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五十六条
60 、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五十六条
61 、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 1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五十六条
( 2 )《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
十六条
62 、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五十六条
63 、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五十八条
64 、建设单位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五十八条
65 、建设单位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五十八条
66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五十九条
67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它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 1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六十一条
( 2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
三十七条
68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 1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六十二条
( 2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
三十六条
69 、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
处罚种类: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 1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六十三条
( 2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五十六条
( 3 )《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
十七条
70 、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处罚种类: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六十三条
71 、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六十三条
72 、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处罚种类: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 1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六十三条
( 2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五十六条
( 3 )《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
十七条
73 、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的
处罚种类: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六十五条
74 、施工单位未对涉及结构完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
处罚种类: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六十五条
75 、工程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处罚种类: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 1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六十七条
( 2 )《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
十九条
( 3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
三十八条
76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
处罚种类: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 1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六十八条
( 2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
三十九条
77 、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
三十六条
78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执行业务、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 1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
三十七条
( 2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第
三十八条
79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的
处罚种类: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
三十九条
80 、将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业务委托给无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或与勘察设计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业务范围不符的单位和个人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第
三十二条
81 、指使承接方在勘察设计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第
三十二条
82 、擅自修改勘察设计文件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第
三十二条
83 、未经勘察委托设计,未经设计委托施工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第
三十二条
84 、违反国家有关最低收费标准的规定,压低勘察设计收费或不按合同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第
三十三条
85 、委托方将承接方的专用技术和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工程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第
三十三条
86 、委托方擅自终止或违反勘察设计合同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第
三十三条
87 、承接方转手委托或未经委托方同意将分承接业务再次委托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第
三十四条
88 、承接方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图签、图章或以挂靠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第
三十四条
89 、承接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第
三十四条
90 、承接方使用或推荐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和设备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第
三十四条
91 、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第
三十五条
92 、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或借用手续,私下拉人从事勘察设计业务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第
三十五条
93 、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和执业注册人员私人挂靠,私下组织或参与承接勘察设计业务活动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第
三十七条
94 、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和执业注册人员推荐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和设备或收受回扣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第
三十七条
95 、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和执业注册人员出借、转让、出卖执业资格证书、执业印章和职称证书,或私自为其他单位设计项目签字、盖章的,或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第
三十七条
96 、无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和个人,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第
三十九条
97 、单位或个人涂改或伪造资质、资格证书承揽业务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第
三十九条
98 、单位或个人剽窃、抄袭、非法出售和转让勘察设计单位的专有技术、勘察报告、设计文件,或将其用于合同以外的建设工程项目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第
三十九条
99 、建设单位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委托设计或者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
十六条
100 、设计单位未按照节能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未进行修改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
二十六条
101 、对未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
二十八条
102 、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
十八条
103 、采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证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
104 、对于伪造施工许可证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
十二条
105 、对于涂改施工许可证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
十二条
106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5 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
九条
107 、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
十条
108 、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
十一条
109 、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或者管理不善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
三十四条
110 、施工现场的生活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
三十四条
111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符合保卫、场容等管理要求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
三十四条
112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
十八条
113 、施工单位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
十八条
114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
四十条
115 、不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或者交付使用未核定质量等级或核定质量等级为不合格的建筑产品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暂扣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
三十六条
116 、未按照规定进行工程招标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交易活动或者施工
法律依据:《
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
三十五条
117 、买卖、转让、伪造、涂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设计图签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 1 )《
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
三十四条
( 2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
三十九条
118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失职的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
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
十四条
109 、超越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从事建筑活动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
三十四条
120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建筑工程计价活动中有意抬高、压低价格或者提供虚假报告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
二十条
121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而自行招标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
五十二条
122 、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五十五条
123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五十六条
124 、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五十七条
125 、工程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五十七条
126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五十七条
127 、工程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五十七条
128 、违反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五十九条
129 、违反规定,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
处罚种类:罚款、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六十条
130 、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
处罚种类: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六十一条
131 、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
处罚种类: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六十一条
132 、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
处罚种类: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六十一条
133 、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的
处罚种类: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六十一条
134 、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处罚种类:罚款、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八十二条
( 2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六十二条
135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
处罚种类:罚款、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八十二条
( 2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六十二条
136 、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六十二条
137 、生产经营单位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处罚种类:罚款、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八十三条
( 2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六十二条
138 、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 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
处罚种类:罚款、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六十二条
139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处罚种类:罚款、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六十二条
140 、违反规定,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六十三条
141 、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 作出详细说明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六十四条
142 、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六十四条
143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六十四条
144 、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六十四条
145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六十四条
146 、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六十四条
147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六十五条
148 、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 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六十五条
149 、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 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六十五条
150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六十五条
151 、违反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六十六条
152 、未取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
三十五条
153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撤销相应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七十九条
154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或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处罚种类:罚款、停产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八十条
155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处罚种类:罚款、停产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八十一条
156 、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处罚种类:罚款、停产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三十六条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八十二条
157 、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子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处罚种类:罚款、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八十三条
158 、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处罚种类:罚款、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八十三条
159 、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处罚种类:罚款、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八十三条
160 、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处罚种类:罚款、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八十三条
16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处罚种类:罚款、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八十三条
162 、生产经营单位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处罚种类:罚款、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八十三条
163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处罚种类:罚款、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八十三条
164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处罚种类:罚款、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八十三条
165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八十四条
166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八十五条
167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处罚种类:罚款、停产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八十五条
168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处罚种类:罚款、停产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八十五条
169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八十六条
170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八十九条
171 、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
三十五条
172 、装修人违反规定,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
三十六条
173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
三十八条
174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
三十八条
175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
三十八条
176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
三十八条
177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 1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
四十二条
( 2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
十条
( 3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
十条
附件 6 :甘肃省水利厅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主体性质
( 一 ) 法定行政机关
( 二 ) 执法主体法律依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
十二条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
八条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
六条
4 、《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
三条
5 、《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
四条
6 、《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
六条
7 、《
甘肃省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保护条例》第
三条
二、行政执法职权
( 一 ) 行政许可( 22 项)
1 、取水许可证的审批
法律依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
四十八条
(2) 《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第
十六条
2 、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
三十三条
3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
十四条
4 、水库汛期安全调度运用计划审批
法律依据:《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
二十条
5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序号 168 )
6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乙级资质认定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序号 164 、 169 )
7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序号 172 )
8 、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序号 173 )
9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序号 161 )
10 、水文资料使用审批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序号 163 )
11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序号 165 )
12 、填堵、占用或者拆毁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的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
二十九条
13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爆破、钻探、挖筑鱼塘、存放物料、建设工程、开采地下资源、考古发掘等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
二十五条
14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序号 170 )
15 、采伐护堤护岸林木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
二十五条
16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审核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序号 1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