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数字地名专项事务:建立市、区两级地名数据库,开展地名信息服务。开展地名普查,做好全市路、街、巷、居民点、建筑物、行政区划名等基础资料收集录入工作及矢量地图绘制工作,建立地名命(更)名、楼门牌的网上申请报批系统,建立起地名信息化公共服务系统。
二、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工作步骤
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总体部署,我市将于2006年启动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力争于2010年全面完成任务。
(一)准备阶段
1、制定方案
2006年第一季度,制定《厦门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2、建立协作机制
建立由各相关部门、单位参与的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协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任务。
3、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调研
2006年上半年,市民政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对全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现状进行调查。
(二)实施阶段
1、地名规范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各相关单位负责实施不规范公交站牌、道路交通指示牌等不规范地名的清理、更换工作。
2、地名设标
2006年-2007年,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岛内各区做好楼门牌、巷牌、街路牌和岛外各区做好楼门牌、巷牌的设置、更换和补缺补漏工作。同时规划并实施小区导向牌、村牌、公共场所、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建筑物导向牌设置工作。
2006年-2008年,市海洋渔业局负责实施岛礁标志设置工作。
2009年,市民政局负责指导,有关单位负责设置台、站、港、场、桥梁、写字楼等各类人工建筑物标志,山、溪等自然地理实体标志,名胜古迹、农林牧渔点等标志。
3、地名规划
2006年上半年,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各区民政局负责实施,各有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开展全市地名规划基础数字材料调查摸底;
2006年下半年,市民政局为主,有关部门配合,制定岛内新城区的地名规划;
2007年,市民政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制定全市地名的长期和近期规划。
4、数字地名
2006年-2007年,市信息产业局牵头,市国土房管局、市民政局、各区各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市、区两级地名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包括地名资料收集录入工作),建立地名信息系统,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实现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