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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汽车、摩托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八、本规定从2006年4月10日起。过去有关规定一律废止。
  附件:1、准驾车型及代号
  2、海南省汽车、摩托车驾驶员培训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表

  附件1
准驾车型及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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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驾车型  │代号│              准驾的车辆              │ 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 │
├───────┼──┼────────────────────────────────┼─────────────┤
│大型客车   │A1 │大型载客汽车                          │A3、B1、B2、C1、C2、C3、C4│
├───────┼──┼────────────────────────────────┼─────────────┤
│牵引车    │A2 │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                  │B1、B2、C1、C2、C3、C4  │
├───────┼──┼────────────────────────────────┼─────────────┤
│城市公交车  │A3 │核载10人以上的城市公共汽车                   │C1、C2、C3、C4      │
├───────┼──┼────────────────────────────────┼─────────────┤
│中型客车   │B1 │中型载客汽车(含核载10人以上、19人以下的城市公共汽车)     │C1、C2、C3、C4      │
├───────┼──┼────────────────────────────────┤             │
│大型货车   │B2 │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           │             │
├───────┼──┼────────────────────────────────┼─────────────┤
│小型汽车   │C1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小、微型专项作业车│C2、C3、C4        │
├───────┼──┼────────────────────────────────┼─────────────┤
│小型自动挡汽车│C2 │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             │
├───────┼──┼────────────────────────────────┼─────────────┤
│低速载货汽车 │C3 │低速载货汽车                          │C4            │
├───────┼──┼────────────────────────────────┼─────────────┤
│三轮汽车   │C4 │三轮汽车                            │             │
├───────┼──┼────────────────────────────────┼─────────────┤
│普通三轮摩托车│D  │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大设车速不大于50km/h的三轮摩托车    │E、F           │
├───────┼──┼────────────────────────────────┼─────────────┤
│普通二轮摩托车│E  │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大设车速不大于50km/h的二轮摩托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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