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整治违法广告。工商部门要重点整治在省市主流媒体上发布的有关食品、药品、保健品、医疗服务违法广告;整治夸大功能的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农资广告和夸大投资回报的经营性广告;整治以新闻报道方式误导公众的发布违法广告行为。加强对广告行业的管理,督促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审查员制度,强化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责任。对利用虚假广告进行欺诈活动的违法分子,要依法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4.整治医疗服务市场。卫生部门要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相应资质、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医疗服务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依法严惩医疗服务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纠正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出租、外包科室的行为,查处滥开高价处方、乱收医疗费用的行为;禁止和取缔非法义诊,建立并完善打击非法行医综合治理和长效监管机制。
15.打击商贸活动中的商业欺诈行为。商务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揭露商业欺诈的骗术,增强群众识破骗局、防范欺诈的意识和能力,形成防范商业欺诈的预警和处置机制,增强企业和个人的风险防范意识,鼓励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欺骗群众、非法敛财的违法犯罪行为。要逐步完善反商业欺诈法律法规体系;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和跨行业的反商业欺诈预警监管信息平台,实现相关信息互联互通和联合监管,建立反商业欺诈长效机制。
16.打击传销活动。工商部门要依照《
禁止传销条例》和《
直销管理条例》,规范直销,查禁传销。坚决取缔“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入门费和利用互联网等形式的传销活动,严厉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务求摧毁传销网络。严惩传销的幕后组织策划者和主要骨干分子,惩戒、教育一般参与人员。加强对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出租房屋的管理,严厉惩治为传销人员提供仓储、培训场所和住宿的不法房主。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和欺诈本质,消除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和一夜暴富的错误观念。特别是要做好广大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学校,危害青少年。全省各级公安、教育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