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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停止对“上海市有色金属质量监督检验站”授权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停止对“上海市有色金属质量监督检验站”授权的通知


上海市有色金属质量监督检验站:
  你站至今没有按我局沪质技监监[2004]363号和沪质技监监[2005]231号文要求上报符合相关条件的改制方案,并且你站也没提出审查认可/计量认证证书到期复查换证申请。鉴于上述情况,我局研究决定,停止对“上海市有色金属质量监督检验站”的继续授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两周内将“上海市有色金属质量监督检验站”的站章、CAL章及CMA章分别交回我局监督处和计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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