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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重庆名特产品南宁展销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参展产品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机械、电子、仪器仪表、冶金、化工、医药、轻工、纺织、服装鞋帽、家电、日用品、建材、食品饮料、农副土特产、农资、旅游及工艺品等。

  八、2006年重庆名特产品南宁展销会展位分配计划(见附件)

  室内展位共397个,汽车52辆

  九、职责分工

  (一)市经委

  1.邀请和落实市有关领导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领导出席开幕典礼和欢迎宴会;

  2.邀请和落实市有关领导出席签约仪式;

  3.衔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协调落实有关办展事宜;

  4.负责活动的总体策划、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5.负责开幕典礼、签约仪式、对接洽谈会、名特产品展销会等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6.负责企业组团参展工作;

  7.负责有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8.负责组委会财务管理和对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

  9.负责展场布置方案的制订及实施工作;

  10.负责展会各类证件的制作;

  11.负责有关领导的邀请并制作发送各类邀请函;

  12.协助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做好企业组团参展工作;

  13.负责展会期间的接待服务工作。

  (二)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及各大型企业集团

  1.负责本区县(本集团)企业组团参展及有关协调服务工作;

  2.负责本区县(本集团)在名特产品展销会期间签约项目、前期对接洽谈的组织落实工作;

  3.负责做好本区县(本集团)展区布展工作;

  4.协助组委会做好名特产品展销会有关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三)市政府新闻办

  1.负责名特产品展销会的新闻宣传;

  2.负责新闻发布会及媒体的联络工作。

  (四)市公安局

  负责名特产品展销会期间协调当地公安部门做好消防、安保、交通等工作。

  十、实施步骤

  4月1-20日:

  1.在重庆召开名特产品展销会新闻发布会暨动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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