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做好职业培训和人才培养
充分发挥全社会的教育资源,加快在全省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培养纺织管理、设计、生产、贸易等方面专业人才和培训熟练技术工人的教育培训体系,造就与我省纺织工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管理和技术人才队伍及技工队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改善用工环境,建立有效的人源组织、教育培训、就业调剂机制;高等院校的有关学科和专业的设置要适应我省纺织业发展的需求,积极培养纺织业的各方面人才,特别是高层次的人才;行业协会要及时了解和通报地方、企业的人才、用工需求信息,及时与教育和劳动保障部门、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企业做好对接;要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投资教育培训项目,加强教育培训单位与企业的合作,发展订单式培训,实现教育培训和企业用人的有效对接。
八、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视培育和突出发挥行业协会在开拓国际市场、应对贸易纠纷、推进技术创新、协调行业自律、开展信用担保、交流产业技术、发布行业信息、培训职工技能、产业梯度转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行业协会要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与国内外行业组织的联络沟通,了解行业动态,扩大对外交流,充分宣传展示福建纺织业的发展实力,拓展市场渠道。要积极组织企业到国外考察,引导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对国外资本、产业、技术转移的承接,提高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二)省直有关部门可有条件地把行业劳动技能鉴定、高技能人才评选、行业技术职称评审、行业技术开发等有关工作委托行业协会,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省名牌产品评定和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应有行业协会参与推荐。福建省纺织行业技术中心的建立可以在省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规划下,由省纺织行业协会、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参与承办和运作。
(三)省纺织、服装服饰等行业协会要逐步建立起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良性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促进行业经济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中的积极作用。
九、建立纺织产业预警预报快速反应机制
由省经贸委牵头,会同省外经贸厅、省质监局、福州海关、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纺织行业协会、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建立福建省应对纺织品服装国际贸易磨擦预警预报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做好信息传递,提高对市场变化的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