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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06年度杭州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

  注:1、乡镇信息服务站宣传是指在乡镇简报及以上媒体宣传有关开展信息服务的工作情况。
  2、为了便于统计,乡镇信息服务站和村级信息服务点在杭州龙网上发布和咨询请用杭州龙网统一编发的账号,下载信息张贴时也用此账号发一份给杭州龙网。考核按各区、县(市)全年任务总数完成比例计分。

  附件1
  杭州市标准化乡镇信息服务站建设要求

  一、组织建设。乡镇党委、政府把农业信息化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每年须专题研究一次以上,同时组织落实,有分管领导。
  二、人员配备。配有两名以上具有农业技术和信息技术知识的工作人员,其中一名必须是专职工作人员。
  三、硬件建设。一是要有不少于15平方米的工作场所,而且必须是在一楼或沿街面;二是必须有十分醒目的标志牌;三是有一套终端设备,并配有打印机和数码照相机;四是有一条上网宽带专线;五是建有固定的信息发布栏。
  四、制度建设。制定工作职责和服务制度,并上墙公布。配有服务台帐,并认真登记。
  五、工作开展。做好对所属村级信息服务点的指导工作;组织好村级信息员的培训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经常下载相关信息并及时发布;帮助当地群众查询、咨询和发布供求信息;正常开展日常的农业科技服务工作;按时完成“百万农民信箱工程”注册任务和启用任务数;经常收集效益事例并进行宣传;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
  六、经费保证。人员经费、维持经费、活动经费和培训经费落实,经费来源渠道固定。

  附件2
  杭州市标准化村级信息服务点建设要求

  一、选点要求。承办的主体必须具有热心公益事业、热情为群众服务的精神,经济条件较好。配备一名有一定农业技术和信息技术知识的工作人员。
  二、硬件建设。一是有一个在一楼或沿路边的固定工作场所;二是必须有十分醒目的标志牌;三是有一套终端设备,并配有打印机和数码照相机;四是有一条上网宽带专线;五是建有固定的信息发布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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