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制定并实施农村交通安全规划。2006年上半年,各县(市、区)要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制定本地农村交通安全工作规划,明确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将农村交通安全纳入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政绩考核内容,落实责任,兑现奖惩。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要坚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规范管理。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设置城市、县城和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制定完善城区和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方案、目标、计划,确保城区道路和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以及学校门前的交通标志标线齐全完好。重点在一级以上公路、主要县乡公路、旅游公路上设置限速、让行、指路标志。做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工作,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整治,对交通事故多发的交叉路口,特别是学校周边等重要地段实行综合改造,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改善道路通行安全条件。加强县、乡道路管控,聘请交通协管人员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监管。加强静态交通管理,清理非交通占道。大力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对货车超限超载、危险化学品运输、超速和客车超员“双超”违法行为实行专项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在农村要重点加大对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及其驾驶人的管理力度,开展农村交通基本要素摸底调查,建立各类基础台账;对近年来辖区内农村驾驶人及车辆主要违法行为的特征、原因,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情况以及道路状况进行全面摸底,寻找制约农村道路交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造成交通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使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成为我市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突破口。要建立和完善车辆、驾驶人管理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同时要简化车辆、驾驶人上牌办证程序,搞好便民利民服务。
  (六)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承租车辆的监管,建立完善相关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制度,将道路交通安全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强化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七)加强对驾驶人培训和考试的监督检查,对不按照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发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倒查,发现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八)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农村和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在行政村、社区、学校、重点单位和群众聚集场所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利用广播、电视等形式及时为群众提供交通路况信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广泛进行宣传。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