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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6〕6号 2006年3月3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市公安局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流、车流、物流及车辆、驾驶人员的大量增加,交通安全特别是农村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为了有效解决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创造农村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现根据国家、省关于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农村交通管理工作为切入点,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核心,以提高执法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全面推进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为构建和谐太原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璞(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建中(市政府办公厅调研员)
       胡越峰(市公安局副局长)
       胡德照(市安监局局长)
      李新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成 员:孙荣琨(市建管委主任)
      张丁山(市发改委主任)
      张 利(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赵喜顺(市商务局局长)
      梁争平(市财政局局长)
      席有淳(市司法局局长)
      王栓成(市工商局局长)
      张建刚(市交通局局长)
      李毓玲(市教育局局长)
      尹小龙(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文学(市卫生局局长)
      王中一(市质监局局长)
      王新明(市农业局局长)
      刘 波(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太原分公司经理)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由李新生兼任。
  三、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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