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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06年非法采供血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06年非法采供血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卫法监发[2006]11号)


各市、州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现将《湖南省2006年非法采供血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厅卫生法制与监督处(联系电话:0731-4822021)。

  二00六年四月十三日

  湖南省2006年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和《血站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省卫生厅决定今年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打击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巩固去年打击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加大对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机构监督管理的力度,严肃查处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的违法行为,重点规范我省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确保临床用血和血液制品原料血浆质量安全,预防和控制经血液传播疾病,保护人民健康,为构建和谐湖南做出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打击和规范采供血行为。在巩固去年打击非法采供血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血液安全监督,重点打击自采自供等非法采供血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特别是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单采浆站的跨区采浆、超量频采等违规行为。

  (二)加强无菌采血、输血器材监督检查。开展对采供血机构一次性无菌采血、输血器材采购、贮存、使用、处理、回收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采购、使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一次性无菌采血、输血器材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消毒管理规范》消毒、处置一次性无菌采血、输血器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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