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06年“卫监三号行动”的通知
(沪卫卫监〔2006〕14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关注本市外来务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健康权益,根据《
卫生部关于印发2006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卫监督发〔2006〕80号)的要求,我局决定在本市开展以“加强职业卫生法制意识,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健康”为主题的“卫监三号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严格依法监督,改善劳动者作业条件,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和内容
依据《
职业病防治法》和《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通过严肃查处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的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存在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制鞋行业,依法保障制鞋行业中高危人群的健康权益。
(一)督促制鞋企业改进和完善职业防护设施和管理制度等,使之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保障务工人员享有规定的良好工作环境。
(二)完善本市制鞋行业的基本档案,积极推行职业病分类及量化分级管理。
(三)强化制鞋企业的职业病防治责任意识,提高外来务工人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工作方式
本次卫监行动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参与检查的卫生监督员从各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抽调,组成一支现场监督与监测相结合的执法队伍,对本市制鞋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四、工作步骤和要求
本次卫监行动分培训、检查、宣传复查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4月10日-4月16日,培训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