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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6年4月11日 深教党〔2006〕16号)


  现将《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
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施方案

  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 “八荣八耻”的重要讲话,在我市教育系统广大师生中引起强烈反响。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和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局党委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活动。

  一、深刻认识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的重大意义,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胡锦涛总书记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中提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坚持“八荣八耻”,对明确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广大师生务必充分认识到,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培育新时代社会主义“四有”新人,推动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广大师生必须发挥我市成为广东省首个“教育强市”的优势,传承特区教育的精神,率风气之先,垂道德之范,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把“八荣八耻”作为行为的准则,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和人格力量为群众做出榜样,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中当模范、做表率,以良好的党风、政风、行风和校风、教风、学风,构建文明和谐校园文化,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全面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一)总体要求

  坚持教育与管理的统一,充分发挥教育的功能,勇于创新;坚持知与行的统一,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穿和渗透教育的全过程,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自律与他律的统一,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评价机制、奖惩机制和监控机制;坚持典型示范与群众实践的统一,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及教师的示范作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争作实践社会荣辱观的先锋队。同时,结合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回头看、党章学习、争当排头兵、廉政文化进校园、纪律教育学习月、校务公开、加强城市管理年、基层基础年等活动,把教育系统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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