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Ⅱ级应急预案响应。
1.发布预警。当趵突泉地下水位降至28.00米时,由市名泉办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橙色预警,启动Ⅱ级保泉应急预案,并将水情、气象等有关情况报市名泉保护委员会和济南警备区、市园林局、气象局、水利局、市政公用局等相关责任部门。
2.应急措施。
(1)人工增雨。在南部山区实施人工增雨,加强泉水补给区范围内的补源,该地区内布置的增雨火箭、高炮全部进入临战状态,各火力点指挥员、操作员随时待命,有适合天气出现时,立即展开高强度、大密度的人工增雨作业。
(2)水源置换。停止采用邻近市区泉群的地下水作为自来水水源,按照总量平衡的原则,改用地表水进行置换,依次停止西郊腊山、大杨庄、峨眉山地下水源地取水,减少地下水源供水10万立方米燉日,增加玉清湖水库供水10万立方米燉日。
(3)控采限用。做好泉域范围内工业用水大户的用水调配工作,该范围内自备井取水量核减10%;上述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额定用水指标核减5%。建筑工地深基础施工,施工企业应编制渗透堵漏方案,遇有地下水渗透流失,及时组织补救。
(4)回灌补源。利用卧虎山水库蓄水,每日放水回灌30万立方米,增加地下水补给量。
3.监督检查。市名泉办负责组织对П级应急预案启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将具体情况向市名泉保护委员会书面报告。
4.预警转换。当趵突泉地下水位稳定至28.00米以上后,市名泉办及时报告市名泉保护委员会,通知新闻媒体和相关责任部门解除橙色预警,进入Ш级应急状态。
(三)Ⅰ级应急预案响应。
1.发布预警。当趵突泉地下水位降至27.60米时,由市名泉办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红色预警,启动Ⅰ级保泉应急预案,并将水情、气象等有关情况报告市名泉保护委员会和济南警备区、市园林局、气象局、水利局、市政公用局等相关责任部门。
2.应急措施。各责任部门在落实П级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再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水源置换。减少济西地下水源地取水10万立方米燉日,增加玉清湖水库供水10万立方米燉日;减少东郊地下水源地取水3万立方米燉日,增加鹊山水库供水3万立方米燉日。
(2)控采限用。将泉域范围内自备井取水量核减至20%,企事业单位的额定用水指标核减至10%。
(3)回灌补源。将卧虎山水库回灌补源量增加至每日40万立方米。
3.监督检查。市名泉办负责组织对I级应急预案启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市名泉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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