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
关于2006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渝办发〔2006〕81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6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日
关于2006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 二○○六年四月)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市纪委第七次全会、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06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2006年全市的纠风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纠建并举,注重预防,务求在重点项目上有新成效、在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一)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力度。推进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体制改革,治理变相涨价和层层加价。改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推行网上限价竞价采购,继续推进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因药品回扣、开单提成等妨碍公平竞争、造成恶劣影响的商业贿赂案件。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推进院务公开,探索建立科学完善的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坚决制止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科室经济收益挂钩的做法,规范医院和医生的用药和治疗行为,坚决纠正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等问题。强化医药价格监管,严格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和《
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认真清理整顿乱检查、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进一步完善药品定价办法,对政府定价范围内重点类别的药品分期分批降价,对市场调节价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价格进行必要的干预。加速推进药品批发环节集中配送和零售环节连锁经营,抓好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医保定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