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廉政预警谈话项目确定
1、项目梳理。市属重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经市发改委立项后,由市发改委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情况书面告知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执法监察室收到材料后,由承办人向有关方面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提出廉政预警的实施报告,按程序呈领导审定。
2、发出廉政预警谈话通知单。承办人根据领导批示意见,按照市纪委负责实施廉政预警谈话人的要求,向廉政预警对象发出廉政预警谈话通知单,明确谈话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二)廉政预警谈话前的准备
1、搜集项目材料。承办人根据廉政预警谈话人的要求,搜集详细的工程建设资料(包括工程立项、勘探设计情况、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工程拟招标项目、招标工作安排等),为廉政预警谈话做好准备。
2、审阅有关资料。承办人将搜集到的资料报廉政预警谈话实施人,廉政预警谈话人根据资料,准备谈话内容,重点把握工程建设中应该注意的要点。
(三)开展廉政预警谈话
1、廉政预警谈话的主持。廉政预警谈话人主持廉政预警谈话,讲清廉政预警谈话的目的意义。
2、情况汇报。廉政预警对象汇报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3、提出廉政预警要求。廉政预警谈话人提出廉政要求,强调纪律规定,提示应引起注意的事项,以及必须主动接受上级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4、廉政预警对象表态。根据廉政预警谈话人提出的要求,廉政预警对象表态,作出承诺。
(四)签订廉政责任状
重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主要负责人与市纪委监察局签订廉政责任状。
(五)材料归档
谈话结束,由谈话记录人员将廉政预警谈话相关材料归入重点重大工程监督档案。
(六)公开承诺
在重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主要负责人的办公场所及施工地点公布其廉政责任状和廉政承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廉政承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廉政承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市纪委监察局办理。
1、提出检查方案。市纪委监察局根据重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进度情况,适时提出检查廉政承诺兑现的检查方案,报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审定后实施。
2、实施廉政承诺兑现检查。根据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审定的检查方案,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实施检查,形成检查报告。
3、提出处理意见及加强项目廉政建设的意见。根据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同时提出加强项目廉政建设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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