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制定巩固成果的措施和办法,规范交通、公安、林业部门上路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责任考核制度,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构建监督网络和查处问题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全省所有公路无“三乱”。
责任领导:徐福顺
牵头单位:交通厅
协办单位:公安厅、省林业局、省政府纠风办
责任单位:各州市地政府(行署)
十六、继续抓好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和“青海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工作
要求:各行业和系统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及表率作用,从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为民办实事方面入手,认真查找部门和行业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并认真纠正和解决。继续开展行风测评排序工作,办好“青海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进一步促进部门和行业风气好转。
责任领导:李津成
牵头单位:省政府纠风办
协办单位:各州市地纠风办、省广电局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省直有关行业
十七、加强农牧区和城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要求: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做到办事要公、作风要实、用人要当、为政要廉,坚决制止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的行为,切实解决基层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研究制定我省加强农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乡镇干部管理机制,完善基层站所管理制度,强化村级组织民主监督。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加强对农牧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要高度重视和切实改进信访举报工作,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违纪行为。
责任领导:白玛、李津成
牵头单位:省纪委、监察厅
协办单位:省委政研室、财政厅、省信访局
责任单位:各州市地党委、政府(行署),省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
十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公务员法》,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力度。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重视对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严格选拔任用程序,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向组织推荐干部的有关规定,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责任领导:王秦丰、赵永忠
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人事厅
责任单位:各州市地党委、政府(行署)
十九、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要求:认真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完善行政审批的实施程序和方式,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
责任领导:李津成
牵头单位:省政府法制办
协办单位:省政府督查室、监察厅
责任单位:各州市地政府(行署),省政府各部门
二十、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