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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6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

  协办单位:公安厅、财政厅、审计厅
  责任单位:各州市地党委、政府(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党组(党委)
  6、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问题。
  要求:完善监督和管理机制,坚决制止和纠正领导干部多占住房、以房谋私的问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多处占房的要从重处理。
  责任领导:白玛、马建堂
  牵头单位:省纪委、监察厅
  协办单位:建设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
  责任单位:各州市地党委、政府(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党组(党委),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
  7、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工作。
  要求:在去年清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清欠工作力度。对无故拖延不还的,追究其责任。
  责任领导:徐福顺
  牵头单位:省纪委,监察厅、省农村信用联社
  责任单位:各州市地党委、政府(行署)
  九、继续抓好“四个坚决纠正”工作
  1、纠正征收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要求:依法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批乱占耕地,以及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用等问题。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促进耕地保护制度和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制定监督检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责任领导:分管副省长
  牵头单位:国土资源厅
  协办单位:农牧厅、监察厅
  责任单位:各州市地政府(行署)
  2、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
  要求:制定监督检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规范城镇拆迁管理行为,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行为,推进城镇房屋拆迁规范化管理。
  责任领导:马建堂
  牵头单位:建设厅
  协办单位:监察厅、财政厅
  责任单位:各州市地政府(行署)
  3、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职工安置的配套规章制度,制定监督检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严肃查处违反规定造成下岗职工安置不当、恶意或无故拖欠职工基本生活费、安置费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等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徐福顺
  牵头单位:省经委
  协办单位:省国资委、省法院、省总工会、监察厅
  责任单位:各州市地政府(行署)
  4、纠正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要求: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配套制度,制定监督检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严肃查处无故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徐福顺
  牵头单位:劳动保障厅
  协办单位:建设厅、农牧厅、交通厅、水利厅
  责任单位:各州市地政府(行署)
  十、深化“三个专项治理”工作
  1、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要求:制定具体治理目标、措施和办法,继续加强对教育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制度和机制,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规定和免除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生的学杂费政策,全面规范高等院校收费,推行收费的听证、审计、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度。
  责任领导:马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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