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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6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

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6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
(青办发[2006]19号)


各州市地委和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武警青海总队:
  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2006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三月十四日

2006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


  为了认真落实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全面完成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现对2006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及目标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赵乐际同志对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宋秀岩同志对省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省委、省政府其他领导同志按照分管工作范围各负其责。各牵头、协办、责任单位要切实按照职责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建立健全具有省情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要求:各地区、各单位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把构建惩防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和加强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并形成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已经出台了实施方案的,要进一步完善,增强可操作性,认真抓好落实,尤其要着重抓好《青海省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2007年底前工作要点》各项任务的落实。尚未出台实施方案的,要抓紧研究,尽早形成符合实际的贯彻方案。各分工牵头单位要坚持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各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级纪委要建立督查机制,加强协调和督查,确保构建惩防体系任务的落实。
  责任领导:白玛、李津成
  牵头单位:省纪委、监察厅
  责任单位:各州市地党委、政府(行署)、纪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党组(党委)、纪委,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纪委
  二、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健全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纪委、组织、宣传、党校、新闻媒体要继续发挥各自的作用,不断创新教育手段,在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性上下功夫。要运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坚持讲廉政党课。要面向全党全社会,扩大反腐倡廉教育的覆盖面。要搞好新创廉政歌曲传唱等活动,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因地制宜地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进一步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观念和社会风尚。
  责任领导:白玛、骆惠宁、刘伟平同志负总责,曲青山、王秦丰同志具体负责
  牵头单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省直机关工委、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委党校、青海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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