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石食药监发〔2006〕46号)
为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设定,现将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的9项行政许可事项公告如下:
1、药品零售企业筹建
2、《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
3、药品零售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
4、《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期满换发
5、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