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提出友好城市交流总体方案;收集、研究友好城市信息,建立友好城市信息库,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协调市级各部门、各单位与国外友好城市开展交流与合作事宜;收集各成员单位对友好城市交流的意见和建议;汇总跟踪委员会确定的重点交流合作项目;落实委员会有关决议和决定等。
牵头单位:结合友好城市的特点,作为对口友好城市推进实质性交往的责任单位,牵头负责与对口友好城市以相关领域为重点内容的交流工作,提出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的设想与建议,并按照委员会的决定组织实施。
协办单位:按照委员会和牵头单位提出的方案,就相关领域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
五、工作方式
委员会于每年第四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各牵头单位汇报本年度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并商有关协办单位后提出下一年度工作设想和方案,经主任和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执行。
六、工作要求
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加强配合、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同时,各项目牵头单位一定要做好跟踪落实工作,保持同协办单位及委员会办公室的信息沟通,使友好城市工作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本方案由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方案从市政府批准之日起试行。
区县(自治县、市)级友好城市工作委员会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附件:1.重庆市友好城市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重庆市友好城市交流合作推进事项表(略)
3.重庆市同外国城市(省、州)结好一览表
附件1:
重庆市友好城市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吴家农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王学斯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 消 市外办主任
委 员:高沙飞 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副主任委员
龙泽渊 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主任
罗 聪 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唐英瑜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汤宗伟 市经委副主任
赵为粮 市教委副主任
潘复生 市科委副主任
郑 键 市司法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