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粮食局关于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的意见

河北省粮食局关于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的意见
(2006年3月31日)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有关文件精神,引导广大粮油生产和经销企业为社会提供安全、营养、健康的粮油产品,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河北省粮食局决定,从2006年起,在全省粮食行业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加强对粮油产品各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着力推进粮油产品生产、流通的标准化、规范化,保证人民群众对粮油产品的消费安全。
  (二)目标任务。通过实施“放心粮油”工程,使粮油生产和经销企业做到规范自律、依法经营,产品质量可靠、信誉度提高,进一步提升企业形象、行业形象,净化全省粮油食品市场,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力争到“十一五”末,使全省规模以上粮油加工企业生产的粮油产品90%达到“放心粮油”标准,经销企业有85%以上的粮油商品为“放心粮油”,让“放心粮油”占领市场,进入千家万户。
  (三)工作重点。在生产环节,以规模以上(碾米厂生产规模为日处理稻谷50吨以上;面粉厂生产规模为日处理小麦100吨以上;食用油厂生产规模为日处理油料50吨以上)粮油加工企业生产的米、面、油和大众主食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为实施 “放心粮油”工程的重点。在流通环节,以城镇超市、粮油店、农村集贸市场为实施 “放心粮油”工程的范围。在消费环节,以直接消费米、面、油的城乡居民、食品加工企业为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对象。
  二、加强粮油加工和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
  (四)健全质量管理制度。粮油加工企业的每个生产工序,都要建立健全粮油生产质量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质量标准要求,严格组织生产。规模以上的企业,都要建立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化验室,配备必要的质量检验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对生产的粮油分批次进行质量检验,使每一批进厂的原料都符合生产要求,每一种产品都符合粮油产品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要建立进销货检验制度,推广统一的认证和标准化包装标识,建立购销产品的索(供)票、重要销售市场备案和质量追究制度,规范购销行为,严把产品质量关。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