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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沈阳投资合作洽谈会暨签约仪式活动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沈阳投资合作洽谈会暨签约仪式活动方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6〕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宁波·沈阳投资合作洽谈会暨签约仪式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宁波·沈阳投资合作洽谈会
暨签约仪式活动方案

  宁波·沈阳投资合作洽谈会暨签约仪式(以下简称投洽会),作为“2006沈阳·宁波周”系列重要活动之一,定于2006年5月在沈阳市举行。根据市政府《关于举办“2006沈阳·宁波周”活动的通知》(甬政发〔2006〕2号)精神,特制定本次投洽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合作、交流、共赢、发展”为主题,深入推进“六大联动”,积极构建甬沈企业投资合作洽谈互动平台,整体宣传推介宁波,打造宁波城市品牌;充分发挥甬沈两地优势,加快推动宁波与沈阳及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实现双赢发展。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6年5月12日下午14:30-17:00;
  地点:沈阳市皇朝万豪酒店(皇朝殿)。
  三、活动内容
  (一)投资环境说明和项目推介
  以招商引资和促进与沈阳及东北地区合作为目标,搭建交流合作洽谈的平台,双向推介宁波、沈阳经济社会发展及投资环境情况;集中展示宁波产业、港口、体制等各类比较优势,重点推介一批符合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方向和要求的优势合资合作项目,进一步拓展与沈阳及东北地区的交流合作领域。其中,我市投资环境及产业优势推介工作由市经委具体负责。
  (二)项目签约
  签约项目以与沈阳市的合作为主,兼顾周边地区;以产业投资合作为主,兼顾科技和其他领域合作;以“引进来”项目为主,兼顾“走出去”项目。其中,“引进来”项目组织落实工作由市经委具体负责,“走出去”项目组织落实工作由市协作办具体负责。
  (三)意向合作项目对接洽谈活动
  洽谈意向项目由各地、各部门收集筛选后报组委会确定,提前向沈阳方传递,商请沈阳市有关部门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参会对接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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