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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蓟港铁路货物运杂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天津市物价局关于
蓟港铁路货物运输运价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年9月7日 实施日期:2006年9月10日)废止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蓟港铁路货物运杂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津价费〔2006〕62号)
天津蓟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蓟港铁路办理货物运杂费的请示》(蓟港计财[2006]1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铁路货物运杂费的收费标准按
铁道部《铁路货物运价规则
》(铁运[2003]138号)中的铁路货物运杂费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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