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致全省广大菜农的公开信
山东省农业厅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致全省广大菜农的公开信
全省广大菜农朋友们:
蔬菜是我省农业的重要支柱产业,也是城乡居民的重要消费品。长期以来,你们为我省蔬菜的发展和保障供应做出了巨大贡献。对此,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国内外市场和广大消费者对蔬菜的质量和卫生安全要求越来越高,蔬菜的质量安全状况如何不仅直接影响到你们的收入,而且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我省情况看,科学合理地施用农药,是确保蔬菜卫生安全的关键环节。为此,特将蔬菜生产中农药使用有关注意事项通知你们,望自觉遵守。
一、要认真学习有关蔬菜种植技术,积极参加有关技术培训,自觉接受技术指导,不断增长科学种菜的知识和技能,提高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水平,争取在市场上卖个好价钱,多增加一些收入。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药管理条例》和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绝对不能使用国家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农药。禁止使用的农药主要有: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共19种。
三、要科学合理用药。对国家允许使用的农药,要按要求操作,并严格执行采收间隔期,确保上市产品农药残留不超标。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检测。对省、市、县、乡各级组织的抽样检测,要积极给予配合,不能拒绝抽样。
五、要了解国家对违规使用农药的处罚办法。《
农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不按国家有关
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农药的,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望你们尽量避免违规行为,减少因处罚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