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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2006年敖江流域(福州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2006年敖江流域(福州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环保局制定的《2006年敖江流域(福州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Ο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2006年敖江流域(福州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见

  市委、市政府继续将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列为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这是市委、市政府为人民群众兴利造福,积极构建和谐社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体现。根据办实事项目的要求和《福建省敖江流域水源保护管理办法》以及《敖江流域福州段水源地保护规划》,现提出今年敖江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的意见。
  一、整治目标
  通过加强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巩固提高敖江水质,使敖江水质继续保持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规定的相应标准。
  二、具体任务和责任单位
  1、加强畜禽污染综合整治。取缔污水排入山仔水库的罗源县霍口东园亭、歧峰村和晋安区日溪乡日溪村、岐山村的畜禽养殖;取缔污水排入敖江支流的晋安区宦溪镇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继续加强对连江县敖江沿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防止出现反弹。
  责任单位:罗源县霍口乡政府、罗源县农业局;晋安区日溪乡政府、宦溪镇政府,晋安区农业局,连江县农业局。
  2、建设罗源县霍口乡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治理设施(450吨/天),继续建设连江县潘渡乡里洋村和沙洲移民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责任单位:罗源县霍口乡政府;连江县潘渡乡政府。
  3、建设连江县潘渡乡高岳村及周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3吨/天)和小沧乡七里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吨/天)
  责任单位:连江县潘渡乡政府、小沧乡政府。
  4、全面开展连江县、罗源县石板材污染综合整治,使兰水溪、花园溪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3月底前编制完成并实施连江县和罗源县石板材加工业布局规划,加快集中整合提升的步伐,取缔、搬迁在不宜开办石板材加工业区域内的企业,解决企业废水、废渣和废料的处理问题,促进石板材业集约化发展。
  责任单位:连江县政府;罗源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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