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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五、积极推进区域合作与交流。加强与闽东北五市、闽浙赣皖15地市、泛珠江三角洲省会城市、长江三角洲、东盟贸易区等区域经济合作,积极推动区域间政策的衔接和市场规范的统一。加快基础设施对接,积极推进一批沿海通道项目、沿海与内地的通道项目、电网连接项目、信息网络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畅通区域间要素流动通道。充分发挥福州的出海口功能,共享港口资源,扩大内陆的开放窗口和发展空间,开拓省会中心城市的内陆腹地。促进产业对接,引导和鼓励区域间产业分工和转移,形成优势互补、协作配套、共同发展的产业布局,提高区域间整体产业水平。进一步加强旅游、金融、人才、现代物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和民营企业参与区域合作,引进更多的企业经营总部、销售总部和研发总部落户,形成企业间的紧密联系。

第七部分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可持续发展




  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强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建立和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巩固“创卫”、“创园”、“创模”成果,全面实施优美人居环境工程、城市碧水工程、城市蓝天工程、城市清净工程、城市清洁工程、环城市绿色屏障工程、生态产业工程、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等生态环境工程,推进生态福州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可持续发展。

  一、坚持节约优先

  进一步推进资源节约和合理有效综合开发利用,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社会体系,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强化节约资源意识,提倡文明健康、节约资源的绿色消费方式,基本淘汰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落后生产技术、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降低产品能耗物耗,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遏制耕地减少趋势,建成一批循环经济示范点,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1、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全面建立监管有力的水资源保护运行机制,着力推进标本兼治的水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加快构建先进高效的水资源保护监测网络和决策系统,加强水资源调控,建库蓄水,实施水资源功能区划管理制度,建立合理利用水资源的价格机制和激励机制,鼓励发展节水农业,推动工业节水,扩大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综合管理的实施范围,建设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推进跨区调水工程建设,改善水资源的宏观布局。重点建设罗源霍口西水东调、各工业集中区供水、大中型水库工程等一批引调水供水蓄水工程,提高供水蓄水能力。继续推进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加强城市水源区域环境保护,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卫生。到2010年全市新增年供水能力2.1亿立方米,生活与重要工业供水保证率达95%以上,基本保障生态用水,城市供水普及率、村镇自来水供水普及率和行政村通水率均达100%。

  2、合理开发利用国土资源。加强土地规划管理,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及其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土地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合理调整优化土地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格用地管理,贯彻执行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采取耕地开发、土地整理、沿海滩涂围垦等综合措施促进耕地占补平衡。全面推行经营性用地市场化配置,加强城市工商业用地和房地产开发用地的规划和管理,合理推进节地型工业园区建设,调控和引导工业向工业园区集中,优化商业发展与房地产开发布局。规范土地招拍挂行为,完善土地定价标准,强化土地收入管理。继续探索集体土地使用权有效流转形式,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和复垦,有效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加强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管理,实行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节约和集约使用岸线和海域,合理开发港口资源。

  3、可持续利用森林资源。提高全民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监督和执法力度,制止乱砍滥伐林木、毁林开垦等行为。完善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积极落实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和森林资源多元投入机制。全面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加快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林纸一体化工程建设。强化江河源头生态林保护,加快林种结构调整,积极发展阔叶林,组织实施内地山区生态林建设工程,继续做好沿海防护林建设工程,打造环福州城市绿色屏障,加快敖江流域植树造林和农村生态示范区等建设,到2010年森林覆盖率达55%以上。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1、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生态产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形成一批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清洁生产企业。推进产业集群环境综合治理,建成一批资源再生产基地,形成资源耦合共生的产业链和产业群。提高生活垃圾、城市污水、废旧物资、工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和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推进节能工程,积极促进重点耗能行业与企业节能工作。以科技进步为动力,努力降低建设能耗,推广普及节约型建筑材料与设备,启动低能耗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推广绿色照明技术,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改善电源结构布局,积极扶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提高能源生产和利用效率。研究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环保技术和产品,巩固和提高一批具有一定比较优势、国内市场需求量大的环保技术和产品,重点组织实施城市垃圾处理、汽车尾气催化净化器等一批环保节能示范工程。制定并组织建立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集中区域推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到2010年主要工业企业普遍实行清洁生产,基本实行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0%以上,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100%,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100%,汽车尾气达标率超过85%。

  2、积极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建设以核心资源与核心产业为主导链,以企业间物资流、信息流和能量流为纽带,形成内部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多类别产业结构的企业间相互依附的生态工业园区,按照集中布局、集中控污的原则,推进马尾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福州大学城循环经济示范区和青口、金山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建设,整合调整提升条件较好的工业园区,建立污染集中控制区,促进污染项目集中布点,集中治理,达标排放。依照循环经济模式,按照产业链的有机联系,建设形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循环流动过程,实现上中下游物质与能量逐级传递,资源循环使用,污染物减量达标排放,重点扶持发展一批循环经济示范试点企业。

  三、推进生态环境建设

  1、加快重点区域、领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深化闽江、敖江等流域和城市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完成流域污染源治理,确保90%的国控、省控断面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建设完善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系统,切实保护福州闽江南、北港及敖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2010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8%以上。继续开展内河综合整治,完成南台岛内河整治,依法加强内河长效管理,实现城区内河水体水质持续改善。加快城市和工业集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行设施运营市场化、管理社会化。全面推行城市和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政策,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建设洋里污水厂二三期、连坂污水处理厂等一批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大力提倡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综合利用,建设垃圾焚烧电厂等一批垃圾处理设施。加大农村、城乡镇结合部垃圾处理力度,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每个县(市)都要建成一个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闽江、敖江流域沿岸乡镇和一批中心镇要基本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垃圾综合处理站,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任务。建立绿色交通体系,推广使用清洁交通工具,实施公交车、出租车油改气工程,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污控制。积极推进餐饮业和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严格控制建筑施工中产生的扬尘、粉尘等污染,城市空气二级达标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大于94%。建立环境安全危机防范体系,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重要污染源设立自动在线监测,完善应急响应系统和应急能力。

  2、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和重点生态示范区建设。重点加强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防风固沙区、河口湿地区、重要渔业水域和水土保持的重点预防保护区与重点监督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自然生态恢复,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强城市湿地的保护和恢复,申报建设国家级闽江河口、连江官井洋、福清湾、福清兴化湾湿地自然保护区。加强各类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管理,创建罗源湾南岱霍口乡生态风景区等一批新的生态示范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2010年全市自然保护区覆盖率11%以上。

  3、构筑优美舒适的城乡人居环境。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实施“蓝天、碧水、绿园、安静、洁净”五大工程,巩固提高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建设,促进中心城区绿化、净化、美化,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进程,构建优美人居环境,达到最适宜于人类居住的环境目标。推进青云山天池景区、大樟溪公园、金牛山公园、闽清黄褚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等项目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农村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和文明生态村建设为载体,逐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用山、水、森林、田园来实现城市中心区之间和中心区与外围工业组团之间衔接和过渡,在各类建设中应注重保护和建立多样化的乡土文化和生态系统。2010年40%社区建成绿色社区。

  四、促进人口健康发展

  1、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健全完善“依法管理、村(居)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生工作新机制,切实有效控制出生人口,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建设集计生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管理、培训及产业开发为一体的计生服务中心大楼,构筑大服务格局。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例控制在110:100以内,努力降低出生婴儿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注重老龄、妇女儿童、青少年事业发展。加大扶持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力度,实施爱心护理工程,加强社区养老服务、医疗救助等面向老龄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老年大学和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老年人服务中心,鼓励发展老年人产业,做大“银色产业”。实施《福州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深化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和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争做“四有”和“四自”新女性。重视工会、妇女儿童活动场所的建设,开展“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帮困助学送温暖活动,发动社会资助贫困失学儿童重返校园和继续学业。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及时处理受害妇女儿童的投诉。实施“为了明天”工程,建设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聘专职社工和招募志愿者帮教闲散青少年,加强青少年校外教育阵地建设,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氛围。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儿童的家庭暴力,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重视和改进家庭教育,加强科学育儿知识宣传,深化家教理论研究。

第八部分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




  社会和谐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十一五”期间,重点以十大社会事业标志性工程建设为载体,推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国民受教育水平,培育壮大人才队伍,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改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省会中心城市。

  一、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保持经济长期平稳发展,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经济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支撑。“十一五”期间应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建立政府对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加快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互动的技术创新体系,以各种中介机构为纽带的科技服务体系,突出重点,集中优势力量,加大投入力度,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形成具有福州地域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区域创新能力、科技进步水平和综合实力进入省会中心城市先进行列,2010年力争全社会R&D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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