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完善相关制度,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敛钱财,参加赌博等方面的问题。严肃组织人事纪律,教育和引导干部严格遵守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对顶风违纪的要坚决查处。继续解决以各种名义公款旅游的问题,包括以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为名组织的公款旅游。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改进会风、文风的有关规定,精简会议和文件,认真解决各种名目的研讨会、论坛、办节过多的问题,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民造福办实事上。继续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和在住房方面以权谋私等问题。防止和纠正领导干部个人擅自决定建设项目立项、授意和内定项目中标对象以及违规干预资金使用等问题。努力做到清正廉明、执政为民,不取不义之财,不拿不法之物,不去不干净之地,不交不正之友。
四、坚持从严治党,坚决查办违反党纪的案件
要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认真检查和处理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查办工程承包案件。注意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是发生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并根据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查处违纪党员时,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对腐败分子要坚决惩处,决不姑息。要加强信访、案件审理和申诉受理工作。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既要查处严重阻碍和破坏改革发展的行为,又要支持和保护广大党员大胆创新;既要严惩腐败分子,又要保护受到诬告、错告和打击报复的党员干部。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犯错误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要搞好跟踪教育;对即使犯严重错误的党员干部,能够教育挽救的也要尽量教育挽救。要重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五、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深化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