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2006年全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2006年全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要点
2006年全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浙委办发[2005]3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进一步推进“三个三”工作目标的落实和深化,进一步加强分级示范和督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培训,进一步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全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加快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没有按照浙委办发[2005]38号文件精神理顺领导体制的地方,要抓紧理顺,落实机构,加强力量。切实推进县乡两级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对不认真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基本任务要求,工作不实、不得力,造成本地区工作进展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甚至侵犯农民群众民主权利等行为的,严肃追究其责任。健全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充实民政部门特别是县乡民政工作的力量,落实必要的人员经费。切实加大村党组织的领导力度,有效发挥农村工作指导员的重要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村“两委”班子建设等情况,结合督查和调研发现的问题,实施分类指导,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继续推进“三个三”工作目标的落实和深化。巩固和扩大“三个三”工作目标落实取得的成果,及时总结、提炼农村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系列的制度规范和配套性政策。针对工作进展不平衡问题,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深化完善有关制度、机制与工作措施,真正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真正让农民群众满意。研究既符合法律政策又便于实际操作的程序,统一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内容、形式、程序和村级自治组织职权及其履行方式;制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活动的分类记录薄、台帐,统一村务档案管理的范式。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进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制度、新机制和新方法,不断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