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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物价部门应对价格异常波动事件预案》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物价部门应对价格异常波动事件预案》的通知 
(陕价监发〔2006〕39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计划局:

  现将我局制定的《物价部门应对价格异常波动事件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当地市场价格情况,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六日

  物价部门应对价格异常波动事件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应对因灾情、疫情等突发事件引发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异常波动,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应对价格异常波动事件应本着快速反应、综合调控、属地管理、依法行政的原则进行。

  (一)快速反应原则。出现价格异动事件时,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第一时间作出预警,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第一时间启动预案。

  (二)综合调控原则。针对价格异动的不同情况,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调节市场,平抑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三)属地管理原则。突发性价格异动事件发生后,物价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做好价格稳定工作。省物价局将对突发性价格异动事件进行必要的指导、协调和督查。

  (四)依法行政原则。在应对突发性价格异动事件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出台价格干预措施、动用价格调节基金,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查处价格违法案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条 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工作要严格遵守应急值班制度、价格监测报告制度、价格干预措施和从重处罚规定的特别审批制度和价格信息通报制度。

  (一)应急值班制度。根据价格异动事件的警情级别,实行一般价格异动、较大价格异动、重大价格异动三级值班制度。一般价格异动警情实行一般价格异动值班制度,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确保有足够的人员值班,实时监控市场价格和接听价格举报电话。较大价格异动警情实行较大价格异动值班制度,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确保有足够的人员值班,实时监控市场价格和接听价格举报电话;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安排专人值班,监控市场价格和接听价格举报电话。重大价格异动警情实行重大价格异动值班制度,24小时确保有足够的人员值班,对市场价格进行全天实时监控,价格举报中心保证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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