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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汕头市中心支行关于制订实施2006年汕头市反假货币宣传工作方案请示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汕头市中心支行关于制订实施
2006年汕头市反假货币宣传工作方案请示的通知
(汕府办〔2006〕3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人行汕头市中心支行《关于制订实施2006年汕头市反假货币宣传工作方案的请示》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十日


  2006年汕头市反假货币宣传工作方案
(人行汕头市中心支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切实加强反假货币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反假、防假意识和识假能力,把打击制贩假货币犯罪活动的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坚决杜绝在我市发生制贩假货币犯罪活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反假货币宣传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副市长苏耀光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汤汉良、人行汕头市中心支行行长林炳华为副组长,市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反假货币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日常工作由市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二、 宣传时间

  (一)全市集中宣传时间。全年计划开展2次全市规模的反假货币宣传月活动。

  第1次定于3月份开展宣传;第2次初步定于9月份开展宣传,具体时间结合上级有关部署再作确定。

  宣传月活动期间,根据情况确定1-2天作为反假货币集中宣传日。

  (二)金融机构宣传时间。金融机构在参加全市反假货币宣传之外,实行柜台日常宣传方式,开展经常性的反假货币宣传。

  (三)媒体宣传时间。电视台、电台、报社等单位每季度安排一次反假货币宣传。在全市集中宣传期间,进行专题采访报道。

  三、 宣传内容

  反假货币宣传主题是:了解人民币,爱护人民币,坚决打击制贩假货币违法犯罪活动。宣传内容以人民币防伪知识和法制、案例宣传教育为主,一是宣传有关惩治制贩假货币犯罪活动的法制知识、案例和举报渠道等内容;二是广泛宣传真假人民币对比知识、200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的公众防伪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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