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突出农村食品市场整治
建立农村食品市场质量安全防控体系,在农村设立12315维权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食品安全监督站,发展义务监督员,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和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及依法维权能力。加强对县城、乡镇等区域和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批发企业及送货上门经营活动的重点监管,严厉打击以降价促销等名义面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农村小食品店、小摊点、小作坊、小集市、小养殖场、农家乐等重点场所的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和查处农村食品市场的无证无照经营、掺杂使假和经营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及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
加强农村家宴和农家乐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探索建立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结合地方实际,摸清农村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小集市、农家乐的经营状况,逐步建立农村食品安全动态监管工作运行机制,有效保障广大农村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六)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
建立食品添加剂生产情况的动态监管制度。以儿童食品生产中违法使用添加剂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严格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加强对蜜饯、酱腌菜、冷冻饮品、熟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防腐剂、色素和甜味剂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和落实亚硝酸钠等剧毒食品添加剂销售、使用的管理制度,加大对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七)加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事故查处工作
按照《陕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各市、县要尽快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指挥系统,编制《操作手册》,年内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提高工作机构和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直接查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并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督查回访制度。落实事故处置信息报告和统一发布制度,有关部门要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情况,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对外发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强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建立和完善县级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并向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延伸。要完善工作制度,理顺职能分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范围,建立健全有关考核机制。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资金投入,加强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