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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通告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通告


  春季是各类火灾事故多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市民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好法律规定的各项防火责任和义务,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我市全年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一、检查重点

  ⒈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商场、市场、网吧、公共娱乐场所等;

  ⒉易燃易爆单位,包括油库、加油站、液化气站、石油化工企业等;

  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二、检查内容

  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及运行情况,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的畅通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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