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设厅关于下发《吉林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污产[2006]2号)
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
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进全省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吉政发[2005]28号)和《关于推进全省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方案》(吉政办明电[2005]100号)要求,经过协调小组第二次联席会议讨论,现将《吉林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2006年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六年三月一日
吉林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2006年工作要点
按照《吉林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吉政[2005]2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吉政办明电[2005]10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为了大力加快推进我省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进程,现制定我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2006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吉林省“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总体目标和工作内容,按照《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照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全面推进我省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进程,力争2006年底,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33%以上,其中,特大及大城市平均达到50%以上,中等城市平均达到25%以上,县级城市平均达到10%以上,全省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0%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结合规划,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
2006年,要结合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大力加快我省重点城市和污水处理产业化工作进展较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 2006年,力争长春南部、吉林、松原、延吉污水处理项目投入试运行,建设配套排水管网200公里,完成5个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立项工作。
(二)搭建平台,加快全省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
各级政府要充分结合本地实际,以保证水环境良性循环为目标,采取BOT、TOT、官建民营、民建官督等各种有效形式大力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进程,以实现政府的调控目标。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快省级城市供排水投融资平台的组建,或者采取召开项目招商会等多种形式,邀请国内外财团、投资商、运营商和中介机构广泛参与,加快我省城市污水处理项目与各方投资和管理机构的接触和磋商,分层次、分阶段、分模式推进我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实施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