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年内新增49个,为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提供综合服务。在辐射功能较强的较大村庄内,以超市等现代经营服务方式为基础,设立“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商品、技术、信息、中介等服务和文化活动条件。年内抓好试点扩面,投资2102万元,建成49个中心,服务人口40万。依托供销社在农村建设的日用工业品超市、农业生产资料超市等经营性服务项目,逐步发展文体娱乐、卫生保健、图书阅览、老年人活动室等公益性服务项目和法律咨询、邮政代办等中介服务项目,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具体工作由市供销社牵头负责,市民政、农业、国土资源、规划、城建、工商、财政、贸易、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有关部门配合,有关区县抓好落实。
五、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为500户无房特困户盖上新房。年内多渠道筹集资金600万元,全市按统一建筑面积(50平方米/户),统一施工标准(砖瓦水泥结构),每户改造资金1.2万元,集中解决500户无房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的住房问题。具体工作由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有关区县抓好落实。
六、培育“三绿工程”示范点55处,推动绿色生产和消费,提高居民副食品消费质量。
(一)加快绿色市场培育工作。年内,鼓励扶持有关企业实施绿色采购计划;大力发展安全放心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专柜、专卖店;加大进货检查验收、市场巡查等制度建设,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加快推进绿色市场认证步伐。向国家推荐13家零售市场和1家批发市场为全国“三绿工程”达标企业;通过绿色市场认证的市场(网点、专柜、超市)10家;提升1至2家屠宰加工企业达到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的三星级以上标准。同时,对已达标企业进行监督抽检、评价,发布检测结果,引导消费者正确选择消费;对守法、达标企业表彰、授牌,对违法、违规企业严厉查处、摘牌、公告。具体工作由市贸易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卫生、交通、工商、环保、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配合,各区县抓好落实。
(二)抓好绿色蔬菜生产、加工及配送工作。年内,严格投入品管理,加强技术培训,推广绿色生产知识,以国家认证的10个品牌、15种蔬菜为依托,在5个绿色蔬菜生产基地新增面积8万亩;新建绿色蔬菜配送机构5处;新设绿色蔬菜销售专柜18处;新建绿色蔬菜产品加工生产线2条。严格落实各环节监督管理制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检,实行质量追溯制度,严厉查处失职行为。具体工作由市农业局(市蔬菜办)牵头负责,市贸易、工商、质监、卫生等有关部门配合,各区县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