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入推进征管科学化、精细化
征管是基层税收工作的重点。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是征管工作追求的目标。必须紧密结合增值税、所得税等国税机关征管税种的特点,完善征管模式,全面强化征管。
完善征管模式和机制。继续完善省、市、县、分局征管体系和运转机制。在规范机构设置前提下,按照依法、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适应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需要,理顺上下机关及机关各部门工作衔接,优化职能配置,落实各级机关征管职责。省、市局征管职能部门要落实好逐步增加的征管职责,县(市、区)国税局的职能要逐步转向税源直接管理。机关内部要科学分解岗位职责,健全岗责体系,形成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运行机制,增强执法的程序性、责任性、时效性。建立科学高效的征管组织系统和运行系统。根据税收业务和信息化内在规律,以金税工程三期建设为总目标,借鉴客户管理模式,以纳税人为中心,以流程为导向,优化整合国税系统所有业务,按照系统化思路以及“一窗式”、“一户式”、“一站式”“一条龙”、“一体化”实践成果,努力实现办税的最简程序、最少环节、最优方案。运用信息化技术,强化“人机”结合,将每一项税收业务的内容、权限、数量、质量、时限标准,纳入流程控制,全面实施征管质量管理,提高征管综合效能。
全面落实税源精细化管理。税源管理作为征管工作的基础工程,必须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系统化管理。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及时全面搜集涉税信息,确保税源信息的全面性。保证税务登记户口不遗漏,税源信息全反映,实现信息一户式集中存储管理,资源共享。依托信息技术,加强税源管理的有效性。根据企业和税种特点,尤其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方式、管理方式、财务核算状况、纳税申报情况、企业纳税意识、税源的流动性等情况,实施有针对性的税源分类管理。分类管理要体现出在纳税辅导、发票控管、管理服务、检查监督等方面的差别,增强管理实效。增强税源信息的应用性。全面加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会计核算及其生产经营信息的采集、分析、核实,加强发票比对,以一户式管理为基础,开展企业纳税评估、行业税负分析、税源宏观分析。对重点税源企业逐户实施重点监控分析,对异常结果进行核查。县区局重点开展纳税户个案微观分析,及时弥补管理薄弱环节。提高税源征管联动性。运用税源数据信息,形成分析、评估、预警、稽查一体化管理机制。分析要着重于实际应用,评估预警要到户,管理责任要到征管各环节,处理结果要与分析、评估、责任互相对应,达到税源精细化管理的目的。
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征管质量标准体系。要通过实践逐步把科学化、精细化的征管体系上升为征管质量管理标准化体系。以标准化的统一要求规范征管各环节的岗、权、责,运用信息技术对征管行为实行程序化控制和系统化管理,实施有效的纠正预防、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机制,使征管行为不断向零缺陷靠拢。以标准化质量管理为新起点,促进形成管理科学、运转高效、服务优质并充分体现科学化、精细化精髓的征管体系。